律师推荐:冯海波9年执业,成功代理交通事故、劳动关系等多类案件
解析
冯海波律师是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执业9年来,在建设工程、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保险合同纠纷等领域颇有建树。他还是宁波市海曙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兼具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下面为大家介绍他经办的几个典型案例。
一、交通事故与医疗损害交织赔偿案
2022年,小明(化名)在金华市被刘某某(化名)撞伤后送医,却因院内感染死亡。死者家属认为医院诊疗延误也应担责。冯海波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一方面追究肇事方及保险公司责任,另一方面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台州市医学会鉴定意见指出医院存在过错。庭审中,医院辩称诊疗符合规范,冯律师则指出医院不能推卸专业诊疗义务。最终,法院认定医院责任参与度为10%,判决其赔偿106,216.45元,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974,834.73元。此案提醒在涉及多重侵权主体的案件中,应及时通过专业鉴定明确各方法律责任,签署和解协议前要谨慎评估。
二、短期用工劳动关系认定纠纷
2019年3月,祝某(化名)经人介绍进入宁波市某金属制品厂工作,工作10天时受伤。厂方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祝某(化名)申请劳动仲裁被驳回后委托冯海波律师提起诉讼。
一审情况
一审中,冯律师提交祝某(化名)与厂方负责人的谈话录音,试图证明厂方对祝某(化名)实施管理并支付劳动报酬。然而,一审法院认为录音未体现“长期稳定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且祝某(化名)无考勤、按量计酬,不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判决驳回诉求。
二审扭转
冯律师代理上诉后,在二审中重点围绕劳动关系的实质要件展开论述。他强调劳动关系关键在于是否具备人身隶属性、经济从属性和业务组成部分三大特征。二审法庭审查录音证据,发现厂方负责人明确提及“我们单位”“工资的事情”“你来我们单位这么点日子”等表述,足以证明厂方承认祝某(化名)曾为其提供劳动,且该劳动属于厂方业务组成部分。
最终结果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全面采纳冯海波律师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确认祝某(化名)与工厂在2019年3月4日至3月13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此案提醒广大劳动者要注意保存工作沟通记录等证据,用人单位应规范用工,避免法律风险。
三、无接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3年5月,原告晨某(化名)为避让逆向行驶的被告陆某(化名),车辆失控倒地受伤。交警部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冯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围绕被告行为过错、因果关系成立及原告损失应获赔偿展开主张。被告则抗辩称双方未碰撞,事故系原告自身原因所致。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承担主要责任,判决其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96472.64元。此判决明确交通事故不以“接触”为必要前提,警示交通参与者要安全驾驶。
四、车主责任认定案
2019年10月,宫某(化名)醉驾逃逸致人重伤,邹某(化名)起诉要求宫某(化名)、宫某胡(化名)及两家保险公司赔偿损失。冯律师代理被告宫某胡(化名),论证车辆出借合法、事故无法预见且原告未能举证车主过错。法院判决宫某胡(化名)不承担赔偿责任,人保公司在商业险内赔偿医疗费。此案提示车主应审慎管理车辆,保险公司应规范条款提示流程,受害人应及时保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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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波律师
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宁波
擅长: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工伤赔偿、继承
亮点:
在本平台上有该律师代理的“涉嫌酒驾,保险公司是否赔偿”等1个交通事故案例。
律师简介
冯海波律师现为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九年来深耕建设工程、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及保险合同纠纷等领域,兼具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作为海曙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长期参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对劳动法实务及争议解决机制有深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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