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是对律师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的严峻考验。曾正荣律师便是一位在法律领域有着丰富经验和卓越成就的法律人。
曾正荣律师毕业于
山西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法学专业学士学位,还结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东盟法律班和
浙江大学企业
涉外法律班。他不仅是四级律师,还是山西工商学院特聘校外导师,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
教师资格证(外语)、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二级)、内审员资格证书等。他擅长
刑事辩护、涉外法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企业合规、
公司法务、劳动纠纷等多个领域领域,有着8年的执业年限。他还担任
北京国樽(
嘉兴)
律师事务所一部主任律师、嘉兴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先后荣获“嘉兴市优秀公益律师”“浙江省优秀公益律师”以及司法部“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国家级荣誉称号,同时还是
平湖市电视台《
民法典》宣传律师。
接下来重点讲述曾正荣律师办理的公众人物强奸案。此案件中,被告人李某(化名)是某领域知名公众人物,受害人为在校大学生。双方身份地位及社会资源的巨大差距,引发了公众对“权势欺凌”的强烈关注与道德审视。而且案件触及性别平等、权势性侵、受害者保护等高度敏感的社会公共议题,成为社会情绪和价值观辩论的焦点,办案过程受到媒体、公众及妇女权益组织的持续高度关注。
控方的关键证据为被害人陈述、部分模糊的酒店监控、以及事后双方微信聊天记录(内含被害人带有指责、哭泣内容的语音,但无明确提及“违背意愿”的直接表述)。案件发生在私密空间,无第三方直接目击
证人。如何有效挑战控方构建的“违背意志”叙事,并建构“双方存在亲密关系基础、事发时未遭反抗”的辩方叙事,是最大挑战。同时,如何在汹涌的公众情绪下,坚守律师职业立场,确保委托人获得公正审判,避免辩护活动被曲解为“为恶魔辩护”而遭受
网络暴力,对辩护团队构成巨大心理与策略考验。并且,辩护过程中,任何对被害人陈述合理性的质疑,都可能被解读为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需格外注意发问方式、举证策略的尺度与人文关怀。
面对这些挑战,曾正荣律师制定了“对内深挖证据、对外隔离舆论、庭审聚焦专业”的立体辩护策略。首先进行全面精细阅卷,对案卷中所有电子数据进行时间轴比对,发现被害人在事发前后与李某的沟通内容存在从暧昧到冲突的明显转变,且在事发后曾主动联系王某谈论其他事务。接着申请关键证据调取与鉴定,申请调取双方完整、未被删节的社交媒体互动历史,委托专家对控方提供的音频进行声谱分析与真实性鉴定,申请调取酒店更长时间的监控,以观察双方进入房间前的互动状态。经委托人同意,在合法合规前提下,搜集了能证明双方在事发前较长一段时间内存在超越普通朋友关系的互动证据。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不在任何公开场合评论案件细节,通过正规法律文书,向法庭陈述案件受到的不当舆论干扰,恳请法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庭审中,重点围绕被害人陈述的稳定性、合理性进行质证,通过对比其多次陈述中的细微矛盾,以及其陈述与客观证据的不符之处,对其指控的确定性提出合理怀疑。对微信语音的解读,强调其内容的模糊性与多义性,不能直接等同于“违背意志”的供述。对控方证人的发问,围绕其得知信息的来源进行,切割传闻证据,采用极其克制、非对抗性的语言,重点询问客观行为细节而非主观感受,避免引发对立情绪。强调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指出本案缺乏直接证据证明性行为发生时存在暴力、胁迫或其他“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形,双方事前的关系背景、事后的沟通模式,均与典型的强奸案情境存在重大差异,控方指控所依赖的证据链存在断裂。最终归结于“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恳请法庭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经过两次
开庭审理,人民
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人关于“关键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李某(化名)无罪。
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得到启示,专业是抵御一切压力的基石,不能仅停留在“破”,更要审慎地“立”。通过客观证据重建事件发生的背景和全过程,往往比单纯攻击被害人陈述更有效。律师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在公共议题案件中,尤其要警惕自身角色被社会情绪所裹挟,应始终在法治框架内行使辩护权。办理此类案件对律师是巨大的身心消耗,组建专业、稳定的团队,并相互提供专业与心理支持,是坚持到底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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