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山东临沂,有一位备受认可的律师——尹传秀。她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法律理论功底扎实、专业体系完善。现为山东修安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同时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师协会会员,拥有11年的专职律师执业经验。其执业证号为1371320********11,律所联系地址位于山东省临沂市
兰山区沂蒙路332号沿街房。
专注民商事领域,提供多元服务
尹传秀律师长期深耕于民商事法律服务领域,诉讼实务与非诉服务经验丰富。她专注于婚姻家庭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处置等核心民商事法律业务,擅长处理各类疑难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案件。在执业过程中,她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持严谨、专业、细致的工作作风,精准把握案件关键焦点,为当事人制定合法、务实、高效的争议解决方案。
同时,在企业法律服务领域,尹传秀律师长期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法律支持,涵盖日常
法律咨询、合同起草与审查、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管理、商事纠纷处理等专业服务。她能够结合企业经营实际,精准识别经营风险、完善制度流程、化解法律纠纷,为企业稳定运营与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法律保障,获得服务单位的高度认可与长期信赖。
经典案例彰显专业实力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
在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
法院审理的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中,尹传秀律师代理原告。原告主张非婚生女由其
抚养,并要求被告支付
抚养费。尹律师结合孩子长期随原告生活、被告未尽抚养义务等事实,围绕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开展代理工作,积极参与法院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婚生女由原告直接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2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孩子大额医疗费由双方平均分担,同时明确探望权及违约责任。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案件圆满解决,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及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夫妻
扶养费纠纷案
山东省
郯城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张某玲(化名)与唐某安(化名)扶养费纠纷一案,尹传秀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原告年事已高、身患重病、重度失能、无劳动能力及生活自理能力,被告长期未尽夫妻扶养义务,还擅自支取原告专属养老及残疾补贴费用。尹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固定关键证据,围绕夫妻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据理力争。庭审中,针对被告无能力扶养的抗辩意见,律师充分举证、严谨质证。经法院审理,判决支持原告核心诉求,有效维护了老年、残疾弱势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案
在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临沂x瑞方管业有限
公司与张某臣(化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向被告供应建材,被告长期拖欠货款146340元未付。尹传秀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证据,明确案件事实与法律关系,提出诉讼请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律师积极参与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被告分15期向原告支付全部货款146340元及
诉讼费1613元;如被告任意一期违约,原告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及利息申请
强制执行。本案以调解方式高效结案,全面保障了企业合法债权。
追偿权纠纷——雇员重大过失不成立,雇主追偿被全部驳回
山东省临沂市
罗庄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苗某亮(化名)与王某贝(化名)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以雇员操作塔吊致第三人受伤为由,起诉要求王某贝赔偿30000元损失。尹传秀律师接受被告委托后,精准抓住个人劳务关系中雇主追偿的法定前提——雇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这一核心焦点,从多方面组织抗辩。庭审中,律师严格依据《
民法典》及建筑施工安全规范,充分阐述法律逻辑,逐一驳斥原告主张。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全面维护了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尹传秀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山东临沂地区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泛的认可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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