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传秀律师,毕业于
山东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拥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她是山东修安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具备11年的专职律师执业经验。多年来,她专注于民商事法律服务领域,在多起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她处理的一起典型案件。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
案件背景
尹传秀律师曾代理一起在山东省
临沂市
兰山区人民
法院审理的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原告主张非婚生女由其
抚养,并要求被告支付
抚养费。接受委托后,尹传秀律师意识到这起案件不仅关乎原被告双方的权益,更重要的是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代理策略
结合孩子长期随原告生活、被告未尽抚养义务等事实,尹传秀律师围绕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开展代理工作。在了解到法院有调解机制后,她积极参与其中,希望通过调解的方式为孩子创造一个更有利的成长环境。她深知调解在这类案件中的重要性,既能减少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又能为孩子的未来发展提供稳定的保障。
案件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婚生女由原告直接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2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孩子大额医疗费由双方平均分担,同时明确探望权及违约责任。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这意味着案件圆满解决,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及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其他典型案件
夫妻
扶养费纠纷案
尹传秀律师接受原告张某玲(化名)委托,代理其与被告唐某安(化名)在山东省
郯城县人民法院的扶养费纠纷一案。原告年事已高、身患重病、重度失能,被告却长期未尽夫妻扶养义务,还擅自支取原告专属养老及残疾补贴费用。尹传秀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固定关键证据,围绕夫妻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据理力争。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核心诉求,有效维护了老年、残疾弱势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案
在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临沂x瑞方管业有限
公司与张某臣(化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尹传秀律师接受原告委托。被告长期拖欠货款146340元未付,尹传秀律师迅速梳理证据,明确法律关系,提出合理诉讼请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她积极参与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见,以调解方式高效结案,保障了企业合法债权。
追偿权纠纷——雇员重大过失不成立,雇主追偿被全部驳回
在山东省临沂市
罗庄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王某贝(化名)与苗某亮(化名)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以雇员操作塔吊致第三人受伤为由要求王某贝赔偿。尹传秀律师精准抓住雇主追偿的法定前提,从多方面组织抗辩。庭审中,她严格依据法律和相关规范进行阐述。最终,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全面维护了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尹传秀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诉讼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在多起民商事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和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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