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传秀律师,毕业于
山东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本科学历,法律理论扎实且专业体系完善。她现为山东修安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师协会会员,拥有11年执业经验。其服务地区主要为山东
临沂,执业证号为1371320********11,律所位于山东省临沂市
兰山区沂蒙路332号沿街房。她长期深耕民商事法律服务领域,擅长婚姻家庭、
民间借贷、
合同纠纷等业务。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尹传秀律师办过的一些典型案例。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
尹传秀律师曾代理一起在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
法院审理的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原告主张非婚生女由其
抚养,并要求被告支付
抚养费。接受委托后,尹律师结合孩子长期随原告生活、被告未尽抚养义务等事实,围绕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开展代理工作,积极参与法院调解。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婚生女由原告直接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2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孩子大额医疗费由双方平均分担,同时明确探望权及违约责任。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案件圆满解决,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及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获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夫妻
扶养费纠纷案
尹传秀律师在山东省
郯城县人民法院代理了原告张某玲(化名)与被告唐某安(化名)扶养费纠纷一案。原告年事已高、身患重病、重度失能、无劳动能力及生活自理能力,被告长期未尽夫妻扶养义务,还擅自支取原告专属养老及残疾补贴费用。尹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固定关键证据,围绕夫妻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据理力争。庭审中针对被告无能力扶养的抗辩意见充分举证、严谨质证。经法院审理,判决支持原告核心诉求:被告支付原告2021年10月至2025年9月扶养费8000元;自2025年10月起每月支付扶养费260元;返还原告养老及残疾护理补贴10224元;案件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大部分。本案有效维护了老年、残疾弱势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案
尹传秀律师接受临沂x瑞方管业有限
公司委托,在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代理其与张某臣(化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被告供应建材,被告长期拖欠货款146340元未付,经多次催要无果后依法提起诉讼。尹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供货凭证、结算记录等证据,明确案件事实与法律关系,向法院提出要求被告支付拖欠货款及利息的诉讼请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参与法院组织的调解工作,兼顾当事人回款需求与实际履行可能性,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方案。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被告分15期向原告支付全部货款146340元及
诉讼费1613元;如被告任意一期违约,原告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及利息申请
强制执行。本案以调解方式高效结案,保障了企业合法债权。
追偿权纠纷——雇员重大过失不成立,雇主追偿被全部驳回
在山东省临沂市
罗庄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中,尹传秀律师接受被告王某贝(化名)委托。原告作为雇主,以雇员操作塔吊致第三人受伤为由,起诉要求王某贝(化名)赔偿30000元损失。尹律师接受委托后精准抓住个人劳务关系中雇主追偿的法定前提——雇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这一核心焦点,从多方面组织抗辩,如原告未按规范配备持证专职信号工、司索工,安全管理缺失;原告提供的对讲机长期故障,雇员多次反映未果;原告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雇员存在重大过失;结合生效判决,指出本次起诉带有明显报复性。庭审中严格依据法律及建筑施工安全规范阐述无重大过失则无追偿权的法律逻辑,驳斥原告主张。法院最终采纳律师代理意见,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原告承担,维护了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