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传秀律师毕业于
山东大学法学专业,拥有11年执业经验,现为山东修安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以来,她专注于民商事法律服务领域,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她办理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例。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维护未成年人权益
在山东省
临沂市
兰山区人民
法院审理的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中,尹传秀律师代理原告。原告主张非婚生女由其
抚养,并要求被告支付
抚养费。尹律师接受委托后,紧扣孩子长期随原告生活、被告未尽抚养义务等事实,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开展代理工作,并积极参与法院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婚生女由原告直接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2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孩子大额医疗费由双方平均分担,同时明确了探望权及违约责任。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及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当事人高度认可。
夫妻
扶养费纠纷,彰显法律公平正义
尹传秀律师曾接受原告张某玲(化名)委托,代理其与被告唐某安(化名)扶养费纠纷一案,此案在山东省
郯城县人民法院审理。原告年事已高、身患重病、重度失能、无劳动能力及生活自理能力,被告却长期未尽夫妻扶养义务,还擅自支取原告专属养老及残疾补贴费用。尹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固定关键证据,围绕夫妻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据理力争。庭审中,针对被告无能力扶养的抗辩意见,律师充分举证、严谨质证。经法院审理,判决支持原告核心诉求,有效维护了老年、残疾弱势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公平正义,委托人对代理结果十分满意。
买卖合同纠纷调解,保障企业合法债权
在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案中,尹传秀律师接受临沂x瑞方管业有限
公司委托,代理其与张某臣(化名)的纠纷。原告向被告供应建材,被告长期拖欠货款146340元未付,多次催要无果后依法起诉。尹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供货凭证、结算记录等证据,明确案件事实与法律关系,向法院提出要求被告支付拖欠货款及利息的诉讼请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她积极参与法院组织的调解工作,兼顾当事人回款需求与实际履行可能性,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方案。最终,被告分15期向原告支付全部货款146340元及
诉讼费1613元;如被告任意一期违约,原告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及利息申请
强制执行。本案以调解方式高效结案,最大限度缩短回款周期、降低诉讼成本,全面保障了企业合法债权,委托人对案件结果高度满意。
尹传秀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工作作风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泛的赞誉和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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