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龙德
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总部位于辽宁省会
沈阳,社会信用代码为31210000059839898R。该律所擅长婚姻家事、刑事案件、劳动
工伤、经济纠纷、
合同纠纷等领域,累计承办案件达100000+。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该律所办过的一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胜诉案例。
一、案件背景:医疗过错致截指悲剧
2023年2月,原告因右手食指纵行黑甲到某三甲医院就诊,被诊断为“甲母痣”并接受切除手术。然而,术后创口缝合过紧导致缺血性坏死,被告医院未及时规范处理,反而实施破坏性清创,最终致使原告右手食指截指。为修复损伤,原告辗转多家医院治疗,累计住院24天,支付医疗费85,378.32元。
二、核心争议:双方各执一词
被告抗辩焦点
被告医院坚决否认存在医疗过错,称手术操作符合规范,清创行为是必要治疗,截指后果是患者自身病情发展所致,与医疗行为无直接关联。同时,质疑后续治疗费用与初始医疗行为的关联性,认为部分费用是原告自行扩大的损失。
律所突破策略
1.
司法鉴定突破:律所申请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明确被告医院存在“同等到主要”过错,且过错与病程延长、费用增加存在因果关系。通过鉴定意见书有力反驳了被告的抗辩,确立了过错与因果关系的法律基础。
2.证据链构建:提供从初诊到多次住院的完整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医嘱,证明治疗过程与损害后果的连续性;结合医疗费票据、鉴定意见,论证后续治疗费用与过错行为的关联性,排除其他诱因;提交原告作为建筑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
营业执照及银行流水,证明
误工费按行业标准计算。
3.法律依据强化:援引《
民法典》第1218条,强调医疗机构过错推定原则,要求被告自证无责;引用《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6条,说明费用合理性不以
伤残鉴定为前提,而是基于实际治疗需求;针对被告“费用扩大”抗辩,引用《民法典》第1173条,证明原告无过错,费用支出必要。
三、
法院裁判:过错责任明确划分
法院采纳了律所的观点,认定被告医院手术操作及清创行为存在过错,与截指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根据鉴定意见,酌定被告医院承担60%的赔偿责任,原告自担40%(因未及时转诊或存在一定风险)。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支持85,378.32元中的60%(51,227元);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鉴定费均按60%比例支持;酌定精神抚慰金5,000元,体现了对患者身心损害的全面救济。
四、经验总结:胜诉关键要点
鉴定意见的关键作用
及时申请司法鉴定,明确过错与因果关系,为责任比例划分提供科学依据。对鉴定意见的质证与反驳需专业精准,避免被告以“病情自然发展”为由推卸责任。
证据收集的全面性
固定完整的医疗记录,包括门诊病历、手术报告、住院医嘱等,形成时间线清晰的证据链。对医疗费票据的审核要结合治疗必要性,避免因票据瑕疵导致费用不被支持。
法律适用的精准性
明确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过错推定),减轻原告举证负担。在无伤残鉴定时,聚焦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关联性,避免陷入“唯伤残论”误区。
精神损害赔偿的酌定
精神抚慰金的认定需综合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及社会影响,本案中5,000元的精神抚慰金体现了对患者心理创伤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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