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轶峰律师毕业于淮阴师范学院,拥有财务管理专业学士学位,执业4年,专注于民商事诉讼、企业合规领域、
刑事辩护。近期,他成功办理的一起
合同诈骗案,展现了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敏锐的法律洞察力。
案件背景:企业创始人深陷合同诈骗指控
当事人李某(化名)是某省一家中型民营制造企业的创始人。一次设备采购交易未能如期完成,合作方以“虚构项目、骗取货款”为由报案。公安机关侦查后,以涉嫌
合同诈骗罪对李某(化名)
刑事拘留,检察院随后提起
公诉。起诉书指控李某(化名)在企业经营困难时,隐瞒财务状况,用虚假
采购合同骗取对方5000余万元预付款,数额特别巨大。一审阶段,控方证据链看似完整,李某(化名)面临重刑风险,企业账户被冻结,生产经营停摆,数百员工前途未卜。
核心难点:“先刑后民”思维下的事实扭曲
陶轶峰律师介入后发现,本案核心难点在于事实性质认定在特定司法倾向下被严重扭曲。“先刑后民”的固有思维使案件虽源于民事合同违约,但进入刑事程序后,当事人民事抗辩空间几乎被剥夺。控方将一系列事实“刑事化包装”,如把“履约困难”说成“非法占有目的”,将“民事欺诈”等同于“刑事诈骗”,对“款物用途”进行孤立切割。报案方提供的书证在“有罪推定”逻辑下,构成指向明确的指控闭环,给一审辩护带来极大挑战。
辩护突破:多维度重构事实真相
面对困境,陶律师确立了“跳出刑事框架,用民事思维重建事实;打碎证据闭环,用客观逻辑还原真相”的辩护策略,从三个维度实现突破。
目的之辩:击穿“非法占有”主观要件
陶律师组建了由律师、会计师、行业顾问组成的团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涉案5000余万元资金进行“穿透式审计”,审计报告显示超95%的资金用于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事项,证明李某(化名)获取资金是为经营与履约。同时,梳理企业长达五年的财务数据等证据,表明此次合同违约是宏观经济下行背景下的孤立流动性危机事件。还向法庭提交李某(化名)积极沟通的相关方案和会议纪要,证明其有承担责任的意愿和行为,不具备“非法占有目的”。
事实之辩:切割“民事违约”与“刑事诈骗”
通过对比论证,向法庭呈现本案的
民事纠纷本质。双方签订的合同真实合法,采购项目真实存在且有政府备案文件。李某(化名)
公司收到预付款后立即启动项目,有真实履约行为。双方的根本争议是合同履行延迟后的违约责任等问题,可通过
民事诉讼制度解决。
程序之辩:挑战一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结论
在二审中,陶律师不再局限于实体辩护,全面质疑控方证据体系,指出其仅能证明“违约”结果,无法证明李某(化名)签订合同时有诈骗故意,证据链存在断裂。强调一审未依法查明对定性有决定性意义的关键事实,结合国家司法政策,指出错误追诉对当地营商环境和企业生存的毁灭性打击。
案件结果:发回重审后终获不起诉
二审
法院完全采纳了陶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裁定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李某(化名)犯合同诈骗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审后,检察机关重新审查全案证据,最终主动撤回起诉,并依法对李某(化名)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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