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轶峰律师:破上市公司仲裁案,缩国企领导刑期,值得推荐
解析
陶轶峰律师毕业于淮阴师范学院,拥有财务管理专业学士学位,现任职于江苏引航律师事务所。他专注于民商事诉讼、企业合规领域、刑事辩护,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下面就让我们走进他办过的案例4,见证他卓越的辩护能力。
案件背景:企业危机,面临重刑
当事人李某(化名)是一家中型民营制造企业的创始人,因设备采购交易未如期完成,被合作方以“虚构项目、骗取货款”报案。公安机关侦查后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李某(化名)刑事拘留,检察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李某(化名)在企业经营困难时隐瞒财务状况,用虚假采购合同骗取5000余万元预付款。一审阶段控方证据链看似完整,李某(化名)面临重刑,企业账户被冻结,生产经营停摆,数百名员工前途未卜。
核心难点:司法倾向扭曲事实
此案的核心难点并非法律适用,而是事实性质认定在特定司法倾向下被严重扭曲。“先刑后民”的固有思维使案件虽源于民事合同违约,但进入刑事程序后,当事人民事抗辩空间几乎被剥夺。控方将一系列事实“刑事化包装”,把“履约困难”说成“非法占有目的”,将“民事欺诈”等同于“刑事诈骗”,还孤立切割“款物用途”。报案方提供的书证在“有罪推定”逻辑下构成指控闭环,给一审辩护带来极大挑战。
辩护突破:多维出击还原真相
面对困境,陶律师确立了独特的辩护策略。在目的之辩方面,他组建了包括律师、会计师、行业顾问的团队。委托第三方对涉案资金进行“穿透式审计”,报告显示超95%的资金流向与合同履约相关的事项,证明李某(化名)获取资金是为经营与履约。梳理企业五年财务数据等证据,表明此次违约是宏观经济下行下的流动性危机。同时提交李某(化名)积极沟通的方案和纪要,证明其无“非法占有目的”。
在事实之辩上,通过对比论证呈现案件的民事纠纷本质。双方签订的合同真实合法,采购项目也有政府备案文件。李某(化名)公司收到预付款后立即启动项目,有真实履约行为。双方争议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在程序之辩中,陶律师在二审不再局限于实体辩护。全面质疑控方证据体系,指出其只能证明违约结果,无法证明犯罪故意,证据链存在断裂。强调一审未查明关键事实,如钱款去向、企业困境原因等。结合国家司法政策,指出错误追诉对营商环境和企业生存的打击。
胜利结局:发回重审终获不起诉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完全采纳了陶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裁定一审判决认定李某(化名)犯合同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形势逆转。检察机关面对辩护方完整的无罪证据体系,主动撤回起诉,并对李某(化名)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这起案件中,陶轶峰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逻辑思维和不懈的努力,成功为当事人洗清冤屈,让正义得以伸张,也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厚功底和卓越能力。
报告编号:NO.202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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