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轶峰律师,毕业于淮阴师范学院财务管理专业,拥有本科学士学位,现执业于
江苏引航
律师事务所。他专注于民商事诉讼、企业合规领域、
刑事辩护,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逻辑分析能力,成功处理了众多复杂案件,下面要讲述的就是他办过的一个极具代表性的案例。
案件背景:企业家深陷
合同诈骗指控
当事人李某(化名)是某省一家中型民营制造企业的创始人,因一次设备采购交易未能如期完成,被合作方以“虚构项目、骗取货款”为由报案。公安机关侦查后,以涉嫌
合同诈骗罪对李某(化名)
刑事拘留,随后检察院提起
公诉。起诉书指控李某(化名)在企业经营困难时,隐瞒财务状况,用虚假
采购合同骗取对方5000余万元预付款,数额特别巨大。一审阶段,控方证据看似完整,李某(化名)面临重刑风险,企业账户被冻结,生产经营停摆,数百员工前途未卜。
案件难点:“先刑后民”下的事实扭曲
陶轶峰律师介入案件后发现,核心难点在于事实性质认定被严重扭曲。“先刑后民”的固有思维使这起源于民事合同违约的案件,当事人的民事抗辩空间被剥夺,所有行为都从诈骗犯罪角度审查。控方还将一系列事实“刑事化包装”,把履约困难说成非法占有目的,将民事欺诈等同于刑事诈骗,对款物用途孤立切割。报案方提供的书证在“有罪推定”逻辑下构成指控闭环,让一审辩护困难重重。
辩护策略:穿透形式,重构事实
面对困境,陶律师确立了“跳出刑事框架,用民事思维重建事实;打碎证据闭环,用客观逻辑还原真相”的辩护策略,并从三个维度突破。
目的之辩:击穿“非法占有”要件
陶律师组建了由律师、会计师、行业顾问组成的团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5000余万元资金进行“穿透式审计”,审计报告显示超95%的资金用于与履约相关的事务,证明李某(化名)获取资金是为经营与履约。通过梳理企业五年的财务数据等证据,表明此次合同违约是宏观经济下行背景下的孤立流动性危机事件。还向法庭提交李某(化名)积极沟通的方案和纪要,证明其有承担责任的意愿和行为,不具备“非法占有目的”。
事实之辩:区分“民事违约”与“刑事诈骗”
通过对比论证,向法庭呈现本案的
民事纠纷本质。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真实合法,采购项目真实存在且有政府备案。李某(化名)
公司收到预付款后启动项目,有真实履约行为。双方争议是合同履行延迟后的责任承担等问题,可通过
民事诉讼解决。
程序之辩:挑战一审结论
在二审中,陶律师不再局限于实体辩护,而是质疑控方证据体系,指出其只能证明违约结果,无法证明李某(化名)签订合同时有诈骗故意,证据链存在断裂。强调一审未查清“钱款真实去向”等关键事实。结合国家司法政策,指出错误追诉对当地营商环境和企业生存的毁灭性打击。
案件结果:从发回重审到不起诉
二审
法院采纳了陶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裁定一审判决认定李某(化名)犯合同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检察机关面对辩护方的无罪证据体系,最终主动申请撤回起诉,依法对李某(化名)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这起案件的成功辩护,不仅为李某(化名)洗清了冤屈,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也让企业重新走上正轨,体现了陶轶峰律师卓越的辩护能力和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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