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轶峰律师,毕业于淮阴师范学院财务管理专业,拥有本科学士学位,现执业于
江苏引航
律师事务所。他专注于民商事诉讼、企业合规领域、
刑事辩护,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逻辑分析能力,成功处理过诸多复杂案件,此次
合同诈骗案的辩护便是其经典之作。
案件背景:企业家身陷囹圄
当事人李某(化名)是某省中型民营制造企业的创始人,却因一次设备采购交易未如期完成,被合作方以“虚构项目、骗取货款”报案。公安机关侦查后,以涉嫌
合同诈骗罪对其
刑事拘留,检察院提起
公诉。起诉书指控李某(化名)在企业经营困难时,隐瞒财务状况,用虚假
采购合同骗取5000余万元预付款,数额特别巨大。一审阶段,控方证据链条看似完整,李某(化名)面临重刑风险,企业账户被冻结,生产经营停摆,数百名员工前途未卜。
核心难点:“先刑后民”思维下的困境
陶轶峰律师介入案件后,发现本案核心难点在于事实性质认定被严重扭曲。“先刑后民”的思维倾向,使当事人的民事抗辩空间几乎被剥夺。控方将一系列事实进行“刑事化包装”,把“履约困难”说成“非法占有目的”,将“民事欺诈”等同于“刑事诈骗”,还对“款物用途”进行孤立切割。报案方提供的书证在“有罪推定”逻辑下,构成了指向明确的指控闭环,给一审辩护带来极大挑战。
辩护突破:重构事实本质
面对困境,陶律师确立了“跳出刑事框架,用民事思维重建事实;打碎证据闭环,用客观逻辑还原真相”的辩护策略,从三个维度实现突破。
目的之辩:这是辩护核心。陶律师组建团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涉案5000余万元资金进行“穿透式审计”,报告显示超95%的资金用于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事务,证明李某(化名)获取资金是为经营与履约。同时,梳理企业五年财务数据等证据,表明此次违约是孤立的流动性危机事件。还提交李某(化名)积极沟通的相关材料,证明其有承担责任的意愿和行为,不具备“非法占有目的”。
事实之辩:通过对比论证,向法庭呈现本案的
民事纠纷本质。双方签订的合同真实合法,对应的采购项目真实存在,李某(化名)
公司收到预付款后立即启动项目,有真实的履约行为。双方的争议可通过
民事诉讼制度解决。
程序之辩:在二审中,陶律师不再局限于实体辩护,而是全面质疑控方证据体系,指出其仅能证明“违约”结果,无法证明李某(化名)有诈骗故意,证据链存在断裂。强调一审未查清关键事实,结合国家司法政策,指出错误追诉对当地营商环境和企业生存的毁灭性打击。
胜利之路:从发回重审到不起诉
二审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陶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裁定一审判决认定李某(化名)犯合同诈骗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审后,检察机关面对辩护方构建的完整无罪证据体系,最终主动撤回起诉,并依法对李某(化名)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陶轶峰律师在这起合同诈骗案中,凭借专业的
法律知识、敏锐的洞察力和坚定的辩护策略,成功为当事人洗刷冤屈,不仅拯救了一位企业家,也让企业得以继续运营,保障了数百名员工的生计,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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