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轶峰律师,拥有淮阴师范学院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学位,执业于
江苏引航
律师事务所,在民商事诉讼、
刑事辩护等领域颇有建树。下面将详细介绍他办理的一起极具挑战性的
合同诈骗案。
案件背景:企业创始人深陷刑事指控
当事人李某(化名)是某省一家中型民营制造企业的创始人。一次设备采购交易未能如期完成,合作方以“虚构项目、骗取货款”为由报案。公安机关侦查后,以涉嫌
合同诈骗罪对李某(化名)
刑事拘留,检察院随后提起
公诉。起诉书指控李某(化名)在企业经营困难时,隐瞒财务状况,用虚假
采购合同骗取对方5000余万元预付款,数额特别巨大。一审阶段,控方证据看似完整,李某(化名)面临重刑风险,企业账户被冻结,生产经营停摆,数百名员工前途未卜。
核心难点:“先刑后民”下事实认定扭曲
陶轶峰律师介入案件后,发现本案核心难点并非法律适用,而是事实性质认定在特定司法倾向下被严重扭曲。“先刑后民”的固有思维使得本案虽源于民事合同违约,但进入刑事程序后,当事人民事抗辩空间几乎被剥夺。控方将“履约困难”论证为“非法占有目的”,把企业遭遇的客观经营风险片面解读为诈骗故意;将“民事欺诈”等同于“刑事诈骗”,混淆夸大行为与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行为;将“款物用途”孤立切割,截取部分资金流向指控其“挥霍、隐匿赃款”。报案方提供的书证在“有罪推定”逻辑下构成指控闭环,给一审辩护带来极大挑战。
辩护突破:多维度重构事实真相
面对困境,陶律师确立了“跳出刑事框架,用民事思维重建事实;打碎证据闭环,用客观逻辑还原真相”的辩护策略,从三个维度实现突破。
目的之辩:击穿“非法占有”主观要件
陶律师组建了由律师、会计师、行业顾问组成的团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涉案5000余万元资金进行“穿透式审计”,审计报告显示超过95%的资金用于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事务,证明李某(化名)获取资金是为了经营与履约。同时梳理企业长达五年的财务数据等,构建经营时间线,表明此次合同违约是流动性危机事件,而非骗局。还向法庭提交李某(化名)积极沟通的相关文件,证明其有承担责任的意愿和行为,不具备“非法占有目的”。
事实之辩:切割“民事违约”与“刑事诈骗”
通过对比论证,向法庭呈现本案的
民事纠纷本质。双方签订的合同真实合法,采购项目真实存在且有政府备案文件。李某(化名)
公司收到预付款后立即启动项目,有真实履约行为,并非“空手套白狼”。双方的争议属于合同履行延迟后的违约责任承担等问题,可通过
民事诉讼解决。
程序之辩:挑战一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结论
在二审中,陶律师不再局限于实体辩护。全面质疑控方证据体系,指出其仅能证明“违约”结果,无法证明诈骗故意,证据链存在断裂。强调一审未依法查明“钱款真实去向”等关键事实。结合国家司法政策,指出错误追诉对当地营商环境和企业生存的毁灭性打击。
案件结果:发回重审后终获不起诉
二审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陶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裁定一审判决认定李某(化名)犯合同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审后,形势逆转,检察机关重新审查证据后,主动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并依法对李某(化名)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这一结果不仅让李某(化名)重获自由,也让企业有了恢复生机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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