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轶峰律师,毕业于淮阴师范学院财务管理专业,拥有本科学士学位,现执业于
江苏引航
律师事务所。他专注于民商事诉讼、企业合规领域、
刑事辩护,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逻辑思维,为众多客户解决了法律难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他成功办理的一起
合同诈骗案。
案件背景:企业创始人深陷刑事指控
当事人李某(化名)是某省一家中型民营制造企业的创始人,因一次设备采购交易未能如期完成,被合作方以“虚构项目、骗取货款”为由报案。公安机关侦查后,以涉嫌
合同诈骗罪对李某(化名)
刑事拘留,随后检察院提起
公诉。起诉书指控李某(化名)在企业经营困难时,隐瞒财务状况,用虚假
采购合同骗取对方5000余万元预付款。一审阶段,控方证据看似完整,李某(化名)面临重刑风险,企业账户被冻结,生产经营停滞,数百名员工前途未卜。
核心难点:“先刑后民”思维扭曲事实
陶轶峰律师介入案件后发现,本案核心难点在于事实性质认定被严重扭曲。“先刑后民”的固有思维使案件虽源于民事合同违约,但进入刑事程序后,当事人民事抗辩空间几乎被剥夺。同时,控方存在诸多不当的“刑事化包装”:将企业履约困难归结为非法占有目的,将企业在次要条款上的夸大等同于刑事诈骗,对款物用途进行孤立切割,指控李某(化名)“挥霍、隐匿赃款”。此外,报案方提供的书证在“有罪推定”逻辑下,构成了看似闭合的指控闭环,给一审辩护带来极大挑战。
辩护突破:多维度重构事实真相
面对重重困境,陶律师确立了独特的辩护策略,从三个维度实现突破。
目的之辩:击穿“非法占有”主观要件
陶律师组建了由律师、会计师、行业顾问组成的团队,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委托第三方对涉案资金进行“穿透式审计”,结果显示超95%的资金用于与合同履行直接相关的事项,证明李某(化名)获取资金是为了经营和履约。同时,梳理企业长达五年的财务数据等资料,构建企业经营时间线,表明此次合同违约是因宏观经济下行和突发性融资断裂导致的孤立事件。此外,向法庭提交李某(化名)在违约后积极沟通的相关文件,证明其具有承担责任的意愿和行为,不具备“非法占有目的”。
事实之辩:切割“民事违约”与“刑事诈骗”
通过对比论证,陶律师向法庭清晰呈现了本案的
民事纠纷本质。双方签订的合同真实合法,采购项目也真实存在。李某(化名)
公司收到预付款后立即启动项目,有实际的履约行为。双方的争议本质上是合同履行延迟后的违约责任承担等问题,可通过
民事诉讼解决。
程序之辩:挑战一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结论
在二审中,陶律师不再局限于实体辩护,而是直指一审裁判基础。全面质疑控方证据体系,指出其仅能证明“违约”结果,无法证明李某(化名)有诈骗犯罪故意。同时强调一审未查明对案件定性有决定性意义的事实,并结合国家司法政策,指出错误追诉对当地营商环境和企业生存的危害。
案件结果:当事人重获自由企业转机
二审
法院经过审理,完全采纳了陶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裁定一审判决认定李某(化名)犯合同诈骗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审后,检察机关面对辩护方构建的完整无罪证据体系,主动申请撤回起诉,并依法对李某(化名)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这一结果不仅为李某(化名)洗清了冤屈,也让企业有了新的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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