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轶峰律师,毕业于淮阴师范学院,拥有财务管理专业学士学位,现执业于
江苏引航
律师事务所。他专注于民商事诉讼、企业合规领域及
刑事辩护,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独特的辩护策略,成功处理了众多复杂案件,案例4便是其经典之作。
案件背景:企业家身陷
合同诈骗指控
当事人李某(化名)是某省一家中型民营制造企业的创始人。因一次设备采购交易未能如期完成,被合作方以“虚构项目、骗取货款”为由报案。公安机关侦查后,以涉嫌
合同诈骗罪对李某(化名)
刑事拘留,随后检察院提起
公诉。起诉书指控李某(化名)在企业经营困难时,隐瞒财务状况,用虚假
采购合同骗取对方5000余万元预付款,数额特别巨大。一审阶段,控方证据链看似完整,李某(化名)面临重刑风险,企业账户被冻结,生产经营停摆,数百名员工前途未卜。
案件难点:“先刑后民”下的罪与非罪迷雾
此案核心难点在于事实性质认定在特定司法倾向下被严重扭曲。一是“先刑后民”的固有思维,侦查初期就有“以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的倾向,进入刑事程序后,当事人民事抗辩空间几乎被剥夺。二是罪与非罪的“灰色地带”,控方将一系列事实“刑事化包装”,如把“履约困难”说成“非法占有目的”,将“民事欺诈”等同于“刑事诈骗”,对“款物用途”进行孤立切割。此外,报案方提供的合同、转账凭证等书证,在“有罪推定”逻辑下构成了看似闭合的指控闭环,给一审辩护带来极大挑战。
辩护策略:穿透形式,重构事实本质
面对困境,陶轶峰律师确立了“跳出刑事框架,用民事思维重建事实;打碎证据闭环,用客观逻辑还原真相”的辩护策略,从三个维度实现突破。
目的之辩:组建由律师、会计师、行业顾问组成的团队,对涉案5000余万元资金进行“穿透式审计”,证明超过95%的资金用于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事项,表明李某(化名)获取资金是为了经营与履约。梳理企业五年的财务数据等证据,证明此次合同违约是孤立的流动性危机事件。提交李某(化名)在“违约”后积极沟通的多份文件,证明其有承担责任的意愿和行为,不具备“非法占有目的”。
事实之辩:通过对比论证,向法庭呈现本案的
民事纠纷本质。双方签订的合同真实合法,采购项目真实存在。李某(化名)
公司收到预付款后立即启动项目,有真实的履约行为。双方的争议属于合同履行延迟后的违约责任承担等问题,可通过
民事诉讼解决。
程序之辩:在二审中,陶律师不仅进行实体辩护,还挑战一审裁判基础。全面质疑控方证据体系,指出其无法证明李某(化名)签订合同时有诈骗故意,证据链存在断裂。强调一审未查明对定性有决定性意义的关键事实,结合国家司法政策,指出错误追诉对当地营商环境和企业生存的毁灭性打击。
案件结果:从发回重审到不起诉
二审
法院完全采纳了陶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裁定一审判决认定李某(化名)犯合同诈骗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审后,检察机关面对辩护方构建的完整无罪证据体系,主动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并依法对李某(化名)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这一结果不仅为李某(化名)洗清了冤屈,也让企业得以摆脱困境,继续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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