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杰律师,毕业于
武汉理工大学,拥有汽车发动机学士学位。他曾经营多家汽车相关企业,积累了丰富处理
公司问题的经验。2020年5月,他成为
广西网盾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5年来,成功办理多起
受贿、
抢劫、
网络犯罪等案件,还代理过标的达1.1亿元的破产案件,擅长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领域。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他办理的覃某(化名)变更
抚养关系之诉案件。
棘手委托,面临激烈抗辩
张文杰律师接受覃某(化名)委托,代理其变更女儿梁某某(化名)
抚养权一案。在此案中,被告梁某(化名)提出了激烈的抗辩理由。梁某(化名)称自己已一次性收取12.5万元
抚养费,女儿由奶奶照顾得很好,还指责原告覃某(化名)拐骗孩子。这些抗辩给覃某(化名)变更抚养权并追补抚养费的诉求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锁定事实,精准控制抚养费
面对被告的激烈抗辩,张律师展开了有条不紊的应对。他首先以社区证明、女儿手写声明、学校接送记录三份有力证据,锁定了“2020年12月起孩子已与母亲稳定共同生活”这一关键事实。这为覃某(化名)争取抚养权提供了坚实的事实基础。
接着,张律师抓住梁某(化名)自认月入万元的信息,将原告主张的每月2000元抚养费精确控制在被告承受范围内。这样既合理地保障了孩子的生活需求,又在法律和实际经济情况上具有合理性,增加了诉求的可支持性。
同时,张律师指出
离婚协议所载的12.5万元并未实际支付,而是双方其他债务抵销。这一关键指出成功阻断了被告“已收全款”的抗辩,为追补抚养费扫清了重要障碍。
尊重意愿,实现“双请求”全额支持
在庭审中,张律师引导
法院单独询问已满八周岁的梁某某(化名)。梁某某(化名)明确表达了“愿继续随妈妈生活”的真实意愿,张律师将这一意愿形成笔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满八周岁的子女的真实意愿在抚养权变更案件中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这一举措直接激活了《婚姻家庭编解释》第五十六条第三项。
最终,法院充分考虑了张律师提供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判决抚养权变更归覃某(化名),梁某(化名)自2020年12月起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至孩子十八周岁,判决前拖欠部分三十日内一次性补足;同时驳回了被告返还12.5万元的反制请求。张文杰律师通过证据链的固定、法律要件的准确对应以及孩子意愿的可视化呈现,实现了抚养权、抚养费“双请求”的全额支持,为当事人覃某(化名)夺回了抚养实权,并确立了稳定的经济来源,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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