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杰律师,1969年5月出生,毕业于
武汉理工大学,获汽车发动机学士学位,现就职于
广西网盾
律师事务所。执业5年来,他成功办理多起
受贿、
抢劫、
网络犯罪等案件,还代理过标的达1.1亿元的破产案件,为当事人挽回巨额财产。以下为你详细介绍他的部分经典案例。
一、刘某某(化名)
受贿罪案:力辩
减刑在刘某某(化名)受贿罪案中,涉案金额331.6万元,法定刑十年以上。张文杰律师接受委托后,提出“部分金额性质争议、已退缴大部分赃款、
自首且认罪认罚”的辩护意见。
法院最终采纳了其“减轻处罚”的建议,判处刘某某(化名)
有期徒刑六年,低于
公诉机关六年至七年的建议下限,并处
罚金五十万元。已退缴的172万元赃款依法没收,其余87.7万元继续追缴。这一案例体现了张律师在
刑事辩护中精准把握案件要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显著的量刑减轻。
二、韦某某(化名)受贿罪案:降档轻判三年
韦某某(化名)受贿76.5万元,公诉机关建议量刑三至四年。张文杰律师以“全部退赃55万元、预缴罚金20万元、认罪认罚”构建三位一体辩护策略,并辅以“未造成集体利益实际损失”的酌定情节,当庭恳请法院在三年以下量刑。合议庭采纳了其从轻意见,突破公诉机关的建议,最终判处韦某某(化名)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二十万元(已缴纳),退缴款项依法没收上缴,其余赃款继续追缴。张律师在本案中不仅实现了刑期压至最低、罚金一次到位的辩护目标,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还彰显了宽严相济的政策。
三、何某(化名)
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二审守擂成功
在何某(化名)离婚后财产纠纷二审案中,黄某(化名)就五套房产及一辆豪车的分割方案提出六项上诉,要求大幅削减补偿总额并改判按三七比例分割。张文杰律师采取“守稳一审判决、精准击破新证”的应诉策略。一方面,用一审已固定的书证锁定财产价值;另一方面,针对黄某(化名)新提交的证据,逐项指出其硬伤,迫使合议庭当庭否定全部新证。最终,二审法院采纳其维持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为何某(化名)一次性锁定近七十万元财产权益,实现零让步、全维持的终审胜利。
四、王某(化名)
执行异议之诉:阻却抵押执行
张文杰律师代理72岁老人王某(化名)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驳回其停止执行请求。二审中,张律师围绕相关规定重新梳理证据,通过权利性质、时间先后、过错比较三维论证,成功说服合议庭进行实质审查,认定居住权优先于在后抵押权。最终,二审法院撤销原判,改判停止对涉案房屋的执行,为老人保住唯一居所,实现“债权让位生存权”的逆转胜诉。
五、覃某(化名)变更
抚养关系之诉:变更
抚养权并追补
抚养费在覃某(化名)变更女儿抚养权一案中,面对被告梁某(化名)的激烈抗辩,张文杰律师先锁定孩子已与母亲稳定共同生活的事实,再将抚养费精确控制在被告承受范围内,同时阻断被告“已收全款”抗辩。庭审中引导法院询问孩子意愿,最终法院判决抚养权变更归覃某(化名),梁某(化名)支付抚养费,驳回被告反制请求。张律师实现了抚养权、抚养费“双请求”全额支持,为当事人夺回抚养实权并确立稳定经济来源。
六、韦某(化名)
危险驾驶罪、抢劫罪案:逆转轻判
张文杰律师担任韦某(化名)抢劫、危险驾驶案辩护人,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紧扣从宽情节,促成韦某(化名)赔偿并取得谅解。庭审中提出精准辩护,法院采纳全部意见,对韦某(化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较同案犯减少两年,罚金亦低于公诉机关建议。张律师帮助当事人获得法定刑幅度内最轻结果,实现刑罚大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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