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广西柳州,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张文杰。他毕业于
武汉理工大学,获得汽车发动机学士学位,曾在汽车行业积累了大量处理
公司股东纠纷、公司经营问题的经验。2019年通过全国司法考试获得A证后,于2020年5月成为广西网盾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5年来,他成功办理多起
受贿案件、恶性
抢劫案、
网络犯罪案件,还代理过标的达1.1亿元的破产案件等,擅长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领域。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他办理的覃某(化名)变更
抚养关系之诉这一案例。
接受委托,面临激烈抗辩
张文杰律师接受覃某(化名)的委托,代理其变更女儿梁某某(化名)
抚养权一案。然而,被告梁某(化名)提出了激烈的抗辩,称自己已一次性收取12.5万元
抚养费,女儿由奶奶照顾得很好,还指责原告覃某(化名)拐骗孩子。这给案件的办理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锁定事实,精确控制抚养费
面对被告的抗辩,张文杰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先通过社区证明、女儿手写声明、学校接送记录三份关键证据,锁定了“2020年12月起孩子已与母亲稳定共同生活”这一重要事实。接着,他抓住梁某(化名)自认月入万元的信息,将原告主张的每月2000元抚养费精确控制在被告承受范围内。同时,张律师指出
离婚协议所载的12.5万元并未实际支付,而是双方其他债务抵销,成功阻断了被告“已收全款”的抗辩。
尊重意愿,激活法律条款
在庭审中,张文杰律师引导
法院单独询问已满八周岁的梁某某(化名),将其“愿继续随妈妈生活”的真实意愿形成笔录。这一举措直接激活了《婚姻家庭编解释》第五十六条第三项,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判决胜诉,实现双请求支持
最终,法院采纳了张文杰律师的观点,判决抚养权变更归覃某(化名),梁某(化名)自2020年12月起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至孩子十八周岁,判决前拖欠部分三十日内一次性补足;同时驳回了被告返还12.5万元的反制请求。张文杰律师通过对证据链的精心固定、法律要件的准确对应以及孩子意愿的可视化呈现,实现了抚养权、抚养费“双请求”的全额支持,为当事人夺回了抚养实权并确立了稳定的经济来源。
在这起案件中,张文杰律师凭借其专业的
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地帮助覃某(化名)变更了抚养权并追补了抚养费,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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