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杰律师出生于1969年5月,毕业于
武汉理工大学,获汽车发动机学士学位。他现就职于
广西网盾
律师事务所,执业年限5年,是
柳州企法协委员、该律所
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在其5年的执业生涯中,成功办理了多起具有影响力的案件,接下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丰富执业经验,多领域展风采
张文杰律师执业范围广泛,服务地区主要为广西柳州。他长期处理各种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和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在刑事领域,成功办理了多起
受贿案件、恶性
抢劫案和
网络犯罪案件;于民事方面,还代理过标的达1.1亿元的破产案件以及多起
执行异议纠纷,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财产。他擅长刑事辩护,以及合同纠纷、执行异议等民事案件。
二、重大受贿案,降档轻判显实力
在韦某某(化名)受贿76.5万元案中,张文杰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以“全部退赃55万元、预缴
罚金20万元、认罪认罚”构建了三位一体辩护策略,同时辅以“未造成集体利益实际损失”的酌定情节。庭审时,他当庭恳请
法院在三年以下量刑。最终,合议庭采纳了他的从轻意见,突破了
公诉机关“三至四年”的建议,判处韦某某(化名)
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二十万元(已缴纳),退缴款项依法没收上缴,其余赃款继续追缴。此次辩护让刑期压至最低,罚金一次到位,全面实现了辩护目标,既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也彰显了宽严相济的政策。
三、其他典型案例,各展独特风采
(一)刘某某(化名)
受贿罪案:
减刑辩护获认可
在刘某(化名)受贿案(涉案金额331.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十年以上)中,张文杰律师提出“部分金额性质争议、已退缴大部分赃款、
自首且认罪认罚”的辩护意见。法院采纳了其“减轻处罚”建议,最终判处刘某东(化名)有期徒刑六年(低于公诉机关六年至七年建议下限),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辩护意见被部分采纳,量刑显著减轻。
(二)何某(化名)
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二审守擂保权益
本案二审中,面对黄某(化名)就五套房产及一辆豪车分割方案提出的六项上诉,张文杰律师采取“守稳一审判决、精准击破新证”的应诉策略。一方面锁定财产价值,另一方面指出对方新证硬伤,迫使合议庭否定全部新证。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为当事人锁定近七十万元财产权益。
(三)王某(化名)执行异议之诉:阻却执行护居所
张文杰律师代理72岁老人王某(化名)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围绕相关规定重新梳理证据,进行三维论证,成功说服合议庭实质审查,认定居住权优先于在后抵押权。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停止对涉案房屋的执行,为老人保住唯一居所。
(四)覃某(化名)变更
抚养关系之诉:双请求获支持
代理覃某(化名)变更女儿
抚养权一案时,面对被告激烈抗辩,张文杰律师锁定孩子与母亲共同生活的事实,控制
抚养费在被告承受范围,阻断被告“已收全款”抗辩。引导法院询问孩子意愿,最终法院判决抚养权变更归覃某(化名),支持抚养费请求。
(五)韦某(化名)
危险驾驶罪、抢劫罪案:逆转定性获轻判
担任韦某(化名)抢劫、危险驾驶案辩护人时,张文杰律师紧扣“初犯、赔偿、谅解、自首”四大从宽情节,促成赔偿谅解。庭审提出精准辩护,法院采纳全部意见,当事人获法定刑幅度内最轻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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