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杰,男,1969年5月出生,毕业于
武汉理工大学,获汽车发动机学士学位,执业于
广西网盾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450220********68,拥有5年执业经验。他不仅是
柳州企法协委员,还担任广西网盾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在执业过程中,张文杰成功办理过多起
受贿、
抢劫、
网络犯罪等案件,代理过标的达1.1亿元的破产案件,处理多起
执行异议纠纷,为当事人挽回巨额财产,同时也长期办理合同、
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他办理的刘某某(化名)
受贿罪案及其他典型案例。
刘某某(化名)受贿罪案:律师力辩,助其
减刑在刘某某(化名)受贿案中,涉案金额高达331.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张文杰律师接受委托后,提出了“部分金额性质争议、已退缴大部分赃款、
自首且认罪认罚”的辩护意见。
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其“减轻处罚”的建议。最终,刘某某(化名)被判处
有期徒刑六年,低于
公诉机关六年至七年的建议下限,并处
罚金五十万元;已退缴的172万元赃款依法没收,其余87.7万元继续追缴。此次辩护意见被部分采纳,使得刘某某(化名)的量刑显著减轻。
韦某某(化名)受贿罪案:促重大受贿案降档轻判三年
在韦某某(化名)受贿76.5万元的案件中,张文杰律师构建了“全部退赃55万元、预缴罚金20万元、认罪认罚”的三位一体辩护策略,并辅以“未造成集体利益实际损失”的酌定情节,当庭恳请法院在三年以下量刑。合议庭采纳了他的从轻意见,突破了公诉机关“三至四年”的建议,最终判处韦某某(化名)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二十万元(已缴纳),退缴款项依法没收上缴,其余赃款继续追缴。刑期压至最低,罚金一次到位,辩护目标全部实现,既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又彰显了宽严相济的政策。
何某(化名)
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二审守擂成功,千万共同财产维持均分
在何某(化名)离婚后财产纠纷二审案件中,黄某(化名)就五套房产及一辆豪车的分割方案提出六项上诉,要求大幅削减补偿总额并改判按三七比例分割。张文杰律师采取“守稳一审判决、精准击破新证”的应诉策略。一方面,用一审已固定的书证锁定财产价值;另一方面,针对黄某(化名)新提交的证据,逐项指出其硬伤,迫使合议庭当庭否定全部新证。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张文杰律师的维持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确认黄某(化名)需向何某(化名)支付房屋、车辆折价款共计68万余元,并承担二审受理费9869元。张文杰律师为当事人一次性锁定近七十万元财产权益,实现了零让步、全维持的终审胜利。
王某(化名)执行异议之诉:花甲老人唯一住房成功阻却抵押执行
张文杰律师代理72岁老人王某(化名)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以“未举证非因自身原因未过户”驳回其停止执行请求。二审中,张律师围绕相关规定重新梳理证据,通过权利性质、时间先后、过错比较三维论证,成功说服合议庭进行实质审查,认定居住权优先于在后抵押权。最终,二审法院撤销原判,改判停止对涉案房屋的执行,一、二审受理费200元均由刘某(化名)承担。张文杰为老人保住了唯一居所,实现了“债权让位生存权”的逆转胜诉。
覃某(化名)变更
抚养关系之诉:助母亲成功变更
抚养权并追补
抚养费张文杰律师接受覃某(化名)委托,代理其变更女儿梁某某(化名)抚养权一案。面对被告梁某(化名)的激烈抗辩,张律师先锁定孩子已与母亲稳定共同生活的事实,再精确控制抚养费,同时阻断被告“已收全款”的抗辩。庭审中,引导法院询问孩子意愿,将其真实意愿形成笔录。最终,法院判决抚养权变更归覃某(化名),梁某(化名)自2020年12月起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至孩子十八周岁,判决前拖欠部分三十日内一次性补足;驳回被告返还12.5万元的反制请求。张文杰为当事人夺回抚养实权并确立了稳定的经济来源。
韦某(化名)
危险驾驶罪、抢劫罪案:扭转抢劫定性,缓刑全额赔偿逆转轻判
在韦某(化名)抢劫、危险驾驶案中,面对抢劫罪三年、危险驾驶罪拘役并罚的指控,张文杰律师紧扣“初犯、赔偿、谅解、自首”四大从宽情节,在庭审前促成韦某(化名)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宋某(化名)23万元并取得书面谅解。庭审中提出精准辩护,请求对抢劫罪从轻、对危险驾驶罪认定自首。法院采纳了其全部意见,对韦某(化名)所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刑期较同案犯减少两年,罚金亦低于公诉机关建议。张文杰帮助当事人获得了法定刑幅度内最轻的结果,实现了刑罚的大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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