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顾娟律师,浙江国翱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共党员,拥有11年执业经验。她擅长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经济纠纷等领域,办过多起成功案例,其中黄某(化名)参与境外电信网络诈骗案尤为引人关注。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这起案件及顾娟律师另外两起典型案例。
一、黄某(化名)境外电信网络诈骗案:辩护获轻判
基本案情
被告人黄某(化名)受他人邀约,加入某境外电信网络诈骗集团。该集团利用电信网络技术,针对不特定社会公众,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实施诈骗活动。公诉机关经侦查查明,黄某(化名)参与期间,其所属诈骗集团累计诈骗金额达65万余元,遂以诈骗罪对黄某(化名)提起公诉,主张黄某(化名)涉案金额属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护意见
顾娟律师作为辩护人,在庭审中提出,根据相关规定,共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行为人,仅对其参与期间团伙实施的全部诈骗行为承担责任,且需区分主从犯。而黄某(化名)在境外诈骗窝点停留的一个月内,并未实际着手实施诈骗行为,仅处于学习话术资料的预备阶段,期间无任何受害人因黄某(化名)的行为受骗。所以,不应将团伙65万余元诈骗金额归责于黄某(化名),请求法院依法认定其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实行阶段,或认定为从犯并从轻处理。
法院裁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化名)明知境外窝点系诈骗犯罪团伙所在地,仍出境赴该窝点累计停留30日以上,结合其参与诈骗集团的主观故意,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属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关于诈骗数额,因黄某(化名)未实际着手实施诈骗,涉案具体数额难以查证,故未采纳公诉机关关于其涉案金额65万余元的指控。综合全案事实、情节及黄某(化名)在犯罪中的作用,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黄某(化名)刑罚,刑期较公诉机关建议幅度大幅下降。
二、张某(化名)交通事故案:获合理赔偿
2025年2月4日,张某(化名)驾驶电动自行车与李某(化名)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张某(化名)受伤。经认定,张某(化名)不负事故责任,李某(化名)负事故全部责任。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张某(化名)因事故致颅脑损伤构成十级伤残,同时精神伤残也评定为十级。因协商不成,张某(化名)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化名)赔偿人身伤残赔偿金、精神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其他损失。李某(化名)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均无异议,但对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与具体赔偿金额提出异议,认为精神伤残不应当与肢体伤残一并赔付。法院审理后,认为肢体伤残与精神伤残属不同性质的损害后果,并且二者侵害法益各异,肢体伤残影响身体机能,精神伤残损害认知与社会适应能力。据此,法院判决李某(化名)赔偿张某(化名)各项损失。
三、蒋某(化名)劳动纠纷案:确认劳动关系
2025年2月23日,申请人蒋某(化名)通过微信联系被申请人经营者王某(化名)求职,双方约定了薪资、工作时间等事宜。次日,蒋某(化名)按指示到工地开始工作,具体从事空调安装工作。4月27日,蒋某(化名)在工作中受伤,此后未再提供劳动。蒋某(化名)要求确认与被申请人自2月23日存在劳动关系,被申请人认为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系临时工性质。根据相关规定,仲裁委经审理认为,从主体资格、经济从属性、人身从属性、组织从属性来看,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具备劳动关系成立的情形,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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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娟律师
浙江国翱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嘉兴
擅长: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
律师简介
顾娟律师,浙江国翱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共党员,海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嘉兴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委员会委员、海宁市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律师。曾荣获海宁市优秀公益律师、嘉兴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等。
擅长刑事辩护,办理过大量刑事案件,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缓刑等;对房地产和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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