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娟律师,是
浙江国翱
律师事务所的一名专职律师,同时也是一名中共党员。她拥有丰富的社会职务,担任
海宁市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嘉兴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委员会委员以及海宁市军人军属
法律援助工作律师。执业十余年,她荣获海宁市优秀公益律师、嘉兴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其执业证号为1330420********89,所在的浙江国翱律师事务所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州西路218号宏达大厦702。顾娟律师擅长劳动
工伤、
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经济纠纷等多个领域,有多年法律顾问工作经验,其团队受聘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同时也为多家村、社区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交通事故纠纷:维护伤者合法权益
2025年2月4日,张某(化名)骑电动自行车与李某(化名)驾驶的小轿车相撞,张某(化名)受伤。经认定,张某(化名)无责,李某(化名)负全责。
司法鉴定显示,张某(化名)颅脑损伤构成十级伤残,精神伤残也为十级。因协商无果,张某(化名)起诉要求李某(化名)赔偿各项损失。李某(化名)对责任认定和
伤残鉴定无异议,但对
赔偿金计算和金额有异议,认为精神伤残不应与肢体伤残一并赔付。顾娟律师依据相关法律和事实,为张某(化名)据理力争。
法院认为肢体伤残和精神伤残性质不同、侵害法益各异,最终判决李某(化名)赔偿张某(化名)各项损失。顾娟律师成功帮助张某(化名)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让受害者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劳动工伤纠纷:确认事实
劳动关系2025年2月23日,蒋某(化名)通过微信联系王某(化名)求职,双方约定了薪资、工作时间等内容。次日蒋某(化名)开始工作,从事空调安装。4月27日,蒋某(化名)在工作中受伤后未再工作。蒋某(化名)要求确认与王某(化名)所在单位自2月23日起存在劳动关系,但王某(化名)认为是
临时工性质。顾娟律师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从主体资格、经济从属性、人身从属性和组织从属性四个方面进行分析。仲裁委经审理,采纳了顾娟律师的观点,认为双方具备劳动关系成立的情形,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一案例体现了顾娟律师在劳动工伤纠纷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切实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刑事辩护:精准辩护减轻刑罚
被告人黄某(化名)参与境外电信
网络诈骗案,
公诉机关以
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主张其涉案金额达65万余元。顾娟律师作为黄某(化名)的辩护人,在庭审中提出,根据相关规定,共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行为人,仅对其参与期间团伙实施的全部诈骗行为承担责任,且需区分主从犯。黄某(化名)在境外诈骗窝点一个月内,未实际着手实施诈骗,处于学习话术资料的预备阶段,无受害人因他的行为受骗,不应将团伙65万余元诈骗金额归责于他。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化名)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未采纳公诉机关关于其涉案金额65万余元的指控。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某(化名)刑罚,刑期较公诉机关建议幅度大幅下降。顾娟律师的精准辩护,为黄某(化名)争取到了较为公正的判决结果。
顾娟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能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嘉兴海宁地区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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