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娟律师是
浙江国翱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也是中共党员,还是
海宁市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执业11年来,她在多个法律领域颇有建树,经办过多起颇具影响力的案件,其中2025年的一起确认
劳动关系案令人印象深刻。
一、个人简介与擅长领域
顾娟律师服务于
嘉兴海宁地区,其执业证号为1330420********89,办公地点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州西路218号宏达大厦702。她不仅是海宁市军人军属
法律援助工作律师、嘉兴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委员会委员,还荣获过海宁市优秀公益律师、嘉兴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顾娟擅长
刑事辩护,成功为众多当事人申请
取保候审、
缓刑等。同时,她对房地产和建筑工程、
合同法、
交通事故、劳动
工伤等纠纷也有深入研究,还专注于婚姻家庭纠纷,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她致力于法律援助事业,免费解答
法律咨询,落实公益事业。其团队受聘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的法律顾问。
二、确认劳动关系案详情
案件起因
2025年2月23日,申请人蒋某(化名)通过微信联系被申请人经营者王某(化名)求职,双方约定日薪260元,包吃包住,根据后期表现会加工资,平时先支付生活费。工作时间一般7点到8点起床去干活,下班时间根据工作量定。次日,蒋某(化名)按王某(化名)指示到其住处集合,并由其开车带往工地开始从事空调安装工作。然而,2025年4月27日,蒋某(化名)在工作中受伤,此后未再提供劳动。蒋某(化名)要求确认与被申请人自2025年2月23日存在劳动关系,但被申请人认为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系
临时工性质。
仲裁委审理依据与结果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一定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仲裁委经审理认为:
1.主体资格方面: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
2.经济从属性方面: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约定劳动报酬的计算方式为日薪260元、支付方式为平时预付生活费,被申请人在申请人工作期间分多次向申请人支付劳动报酬,且在申请人受伤后为其垫付医疗费,故双方存在经济从属性。
3.人身从属性方面:申请人提供的劳动是在被申请人经营者王某(化名)的具体指挥、监督和管理下进行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王某(化名)不仅安排具体工作任务、指定工作地点,还对工作过程中的工具使用、安全规范、工作细节提出要求,符合劳动关系中管理与被管理的特征。尽管下班时间不固定,但这与空调安装行业的工作特点有关,且仍需服从被申请人的安排,申请人没有自主决定的权利。
4.组织从属性方面:根据庭审中双方的陈述,申请人从事的空调安装工作属于被申请人经营业务范围。
综上,仲裁委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具备劳动关系成立的情形,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三、其他经办典型案例
除了这起确认劳动关系案,顾娟律师还经办过其他典型案件。如在2025年2月4日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中,张某(化名)驾驶电动自行车与李某(化名)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致张某(化名)受伤,张某(化名)起诉要求李某(化名)赔偿相关损失,李某(化名)对
赔偿金计算方式有异议,最终
法院判决李某(化名)赔偿张某(化名)相关损失。在黄某(化名)参与境外电信
网络诈骗案中,辩护人顾娟律师提出黄某(化名)未实际着手实施诈骗,不应将团伙65万余元诈骗金额归责于他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未采纳
公诉机关关于黄某(化名)涉案金额的指控,以
诈骗罪判处黄某(化名)刑罚,刑期较公诉机关建议幅度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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