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顾娟律师是浙江国翱律师事务所的一名专职律师,同时也是一名中共党员。她身兼数职,不仅是海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嘉兴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委员会委员,还是海宁市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律师。执业11年来,顾娟律师荣获海宁市优秀公益律师、嘉兴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她擅长刑事辩护、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经济纠纷等多个领域,还致力于法律援助事业,免费解答法律咨询,落实公益事业。此外,她所在的团队受聘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的法律顾问,拥有丰富的法律顾问工作经验。其执业证号为1330420********89,办公地址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州西路218号宏达大厦702。
交通事故纠纷:维护伤者合法权益
2025年2月4日,张某(化名)骑电动自行车与李某(化名)驾驶的小轿车相撞,张某(化名)受伤。经认定,张某(化名)无责,李某(化名)全责。司法鉴定显示,张某(化名)因事故致颅脑损伤构成十级伤残,精神伤残也评定为十级。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张某(化名)起诉至法院。李某(化名)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鉴定结论无异议,但对赔偿金计算方式和具体金额有异议,认为精神伤残不应与肢体伤残一并赔付。
顾娟律师深入研究案件,向法院阐述肢体伤残与精神伤残属不同性质的损害后果,侵害法益各异。肢体伤残影响身体机能,精神伤残损害认知与社会适应能力。最终,法院采纳了相关观点,判决李某(化名)赔偿张某(化名)人身伤残赔偿金、精神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其他损失,有力地维护了伤者张某(化名)的合法权益。
劳动工伤纠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2025年2月23日,蒋某(化名)通过微信联系王某(化名)求职,双方约定日薪260元,包吃包住,后期可能加工资,平时先支付生活费。次日,蒋某(化名)按指示到工地工作,从事空调安装。4月27日,蒋某(化名)在工作中受伤,之后未再工作。蒋某(化名)要求确认与王某(化名)自2月23日起存在劳动关系,但王某(化名)认为双方是临时工性质,不存在劳动关系。
顾娟律师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从主体资格、经济从属性、人身从属性和组织从属性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她指出,蒋某(化名)与王某(化名)符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双方约定了劳动报酬计算和支付方式,王某(化名)多次支付报酬并垫付医疗费,存在经济从属性;蒋某(化名)的工作在王某(化名)具体指挥、监督和管理下进行,符合管理与被管理特征,存在人身从属性;蒋某(化名)从事的空调安装工作属于王某(化名)经营业务范围,存在组织从属性。最终,仲裁委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保障了劳动者蒋某(化名)的权益。
刑事辩护:精准辩护获轻判
被告人黄某(化名)受他人邀约,加入某境外电信网络诈骗集团。该集团利用电信网络技术实施诈骗活动,公诉机关查明黄某(化名)参与期间,集团累计诈骗金额达65万余元,以诈骗罪对黄某(化名)提起公诉,主张其涉案金额属数额特别巨大,应追究刑事责任。
顾娟律师作为黄某(化名)的辩护人,在庭审中提出,根据相关规定,共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行为人,仅对其参与期间团伙实施的全部诈骗行为承担责任,且需区分主从犯。黄某(化名)在境外诈骗窝点一个月内,未实际着手实施诈骗,仅处于学习话术资料的预备阶段,无受害人因他的行为受骗。因此,不应将团伙65万余元诈骗金额归责于他,请求法院认定其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实行阶段,或认定为从犯并从轻处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化名)明知是诈骗团伙仍出境赴窝点停留30日以上,构成诈骗罪,但因他未实际着手实施诈骗,涉案具体数额难以查证,未采纳公诉机关关于其涉案金额65万余元的指控。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某(化名)刑罚,刑期较公诉机关建议幅度大幅下降,体现了顾娟律师精准的辩护能力。
关于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顾娟律师
浙江国翱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嘉兴
擅长: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
律师简介
顾娟律师,浙江国翱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共党员,海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嘉兴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委员会委员、海宁市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律师。曾荣获海宁市优秀公益律师、嘉兴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等。
擅长刑事辩护,办理过大量刑事案件,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缓刑等;对房地产和建筑工程...
更多
报告编号:NO.2026021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