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江苏联盛(
泰州)
律师事务所,有这样一位专业且负责的律师——缪江云。他是该律所的专职律师,同时也是一名中共党员,现担任泰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缪江云律师拥有本科学历,具备15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21220********03,其律所位于江苏省泰州市
高新区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写字楼A塔21、22层,服务地区主要为江苏泰州。他还拥有江苏省
劳动法专业
律师证书、企业合规师等专业能力证书,并且担任着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员、实习律师考核面试官、律所优秀党员律师等职务。缪江云律师承诺案件亲自办理,绝无外包。
专业领域深耕,助力
侵权纠纷解决
缪江云律师致力于侵权类、保险类及
劳动争议类纠纷方面案件的理论研究,办理了数百起
交通事故、
工伤、保险、劳动争议类及其他
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案件。他凭借深厚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
法律知识与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缪江云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2024年1月22日,原告张某(化名)驾驶二轮电动车与被告方某(化名)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张某(化名)受伤严重,经鉴定构成人体损伤一级残疾。被告某某保险
公司对原告单方委托的鉴定意见提出异议,但未在
法院指定时间内申请重新鉴定,也未提交反驳证据。缪江云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成功让法院采纳鉴定意见,避免了因鉴定程序争议导致的诉讼拖延。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某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张某(化名)损失70余万元,同时合理确定了责任比例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平衡了各方权益,促进了交通事故纠纷的公正高效解决。
精准把握法理,解决建筑工地事故纠纷
在建筑工地吊装事故致人受伤的责任认定与赔偿案例中,缪江云律师同样表现出色。2024年10月8日,原告张某(化名)在配合吊装墙板作业时被移动的墙板挤压受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法院经审理认定,吊装操作员王某(化名)在无特种设备操作资格的情况下违规操作,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原告张某(化名)作为有经验的工人,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承担次要责任。缪江云律师准确把握法律规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为原告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最终判决用人单位XX劳务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向原告张某(化名)赔偿各项损失十万余元。
维护劳动者权益,规范个体工商户用工
在个体工商户未参保的
工伤赔偿案件中,缪江云律师为劳动者张某(化名)成功维权。2024年5月10日,张某(化名)在某家具店工作时锯伤左手手指,被认定为工伤并评定为十级伤残。该家具店系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者为王某(化名),但其妻子于某(化名)实际参与经营。缪江云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认定该家具店系家庭经营,张某(化名)有权要求王某(化名)、于某(化名)共同承担责任。最终,法院核定张某(化名)应获赔总额为81,306.72元,扣除已支付的19,000元,余款62,306.72元由某家具店、王某(化名)、于某(化名)共同支付。此案对规范
小微企业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工伤权益具有积极示范作用。
厘清保险责任,保障受害人权益
在乘客开门致人死亡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缪江云律师准确厘清了保险责任。2023年11月16日,王某(化名)驾驶车辆搭载乘客张某(化名),张某(化名)开门与曹某发生碰撞,致曹某死亡。保险公司主张乘客开门行为不属于商业三者险的赔偿范围,且驾驶员王某(化名)从事顺风车运营触发保险免责。缪江云律师依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成功反驳了保险公司的观点。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在
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超出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承担,保障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缪江云律师在江苏联盛(泰州)律师事务所的平台上,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责任心,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各类法律纠纷,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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