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江苏联盛(
泰州)
律师事务所,有这样一位专业且负责的律师——缪江云。他是中共党员,也是泰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拥有丰富的
法律知识和15年的执业经验,在
工伤赔偿、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
侵权、保险理赔等领域有着深厚的专业素养。
专业领域深耕,助力权益维护
缪江云律师致力于侵权类、保险类及
劳动争议类纠纷方面案件的理论研究,办理了数百起相关案件。他不仅拥有本科学历,还具备江苏省
劳动法专业
律师证书、企业合规师等专业能力证书。他承诺案件亲自办理,绝无外包,用实际行动为当事人提供可靠的法律服务。
典型案例彰显实力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公正裁决护权益
在张某(化名)与方某(化名)、某某保险
公司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2024年1月22日,张某(化名)驾驶二轮电动车与方某(化名)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事故,张某(化名)受伤严重,经鉴定构成人体损伤一级残疾。被告某某保险公司对原告单方委托的鉴定意见提出异议,但未在
法院指定时间内申请重新鉴定,也未提交反驳证据。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纳了鉴定意见,综合考虑事故双方过错程度,酌情确认超出
交强险部分的损失由被告方某(化名)承担40%的赔偿责任,精神损害抚慰金酌情确定为20000元。缪江云律师在案件中准确把握法律要点,为受害人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也让司法裁判的公平性与合理性得以体现。
建筑工地事故纠纷:合理划分责任
2024年10月8日,张某(化名)在建筑工地配合吊装墙板作业时被挤压受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法院经审理认定,吊装操作员王某(化名)在无特种设备操作资格的情况下违规操作,负主要责任;张某(化名)作为有经验的工人,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承担次要责任。最终判决用人单位XX劳务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此案涉及建筑工地特种设备操作安全责任认定问题,缪江云律师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为案件的公正判决提供了有力支持,也为
建筑行业特种设备操作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
工伤赔偿纠纷:明确责任主体
原告张某(化名)系某家具店木工,2024年5月10日工作时锯伤左手手指,被认定为
工伤并评定为十级伤残。某家具店系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者为王某(化名),其与于某(化名)系夫妻关系,张某(化名)工资由于某(化名)结算支付。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家具店系由王某(化名)与于某(化名)共同经营,依据相关法律,张某(化名)有权要求王某(化名)、于某(化名)共同承担责任。缪江云律师通过对案件事实的精准把握和法律条文的正确运用,保障了劳动者的工伤权益,也规范了
小微企业的用工行为。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厘清保险规则
2023年11月16日,王某(化名)驾驶车辆搭载乘客张某(化名),张某(化名)开门致曹某死亡。交警部门认定王某(化名)与张某(化名)各负事故同等责任。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就商业三者险赔偿范围和顺风车性质认定提出异议。法院经审理认为,乘客开车门行为系车辆使用过程的一部分,符合商业三者险赔付条件;王某(化名)的行为属于顺风车,未改变车辆使用性质,保险公司不得免责。缪江云律师在案件中对“使用机动车”和“顺风车性质”进行了准确解读,为规范共享出行、保障受害人权益提供了司法参考。
缪江云律师凭借在江苏联盛(泰州)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服务和众多成功案例,成为了当事人信赖的法律守护者。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每一个案件的公正处理贡献着力量,在法律领域不断书写着精彩的篇章。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