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后选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是
重庆诚捍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注
工伤保险、
劳动争议、人身
侵权、
交通事故领域长达十五年。他办案风格独特,秉持“三快三准”,即快取证、快建模、快执行;准找断保节点、准用条例第六十二条、准算定型化赔偿,所办工伤案件胜诉率逾九成。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他办理的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
案件背景:
公司“空壳”躲债,员工
讨薪艰难
唐某(化名)本应凭借自己的劳动获得相应报酬,然而他所在的公司却拖欠其6万元工资。2020年,唐某(化名)通过法律途径拿到了胜诉判决,本以为讨薪之路即将结束,可公司却以“零财产”为由,使得案件最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让唐某(化名)的讨薪之路陷入了困境,公司仿佛变成了一个“空壳”,将唐某(化名)的合法权益拒之门外。
转机出现:发现
股东未实缴出资
2025年,转机出现。唐某(化名)发现该公司的5名股东认缴了500万元,但实缴金额为0元,并且出资期限早已届满。这一发现让唐某(化名)看到了讨回工资的希望,他决定申请追加这5名股东为被执行人,让他们为公司的债务负责。
办案过程:严谨调查,有力维权
郑后选律师接受唐某(化名)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首先,他调取了公司的工商档案和银行流水,通过严谨细致的调查,确认了股东零实缴的情况。这一步骤为后续的维权行动提供了坚实的证据基础。
接着,郑律师以书面形式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并提交了终本裁定和股东的出资明细等关键材料。这些材料清晰地展示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和股东的出资情况,为
法院的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随后,法院组织了听证。在听证过程中,股东未能举出已出资的证据。郑律师凭借充分的证据和专业的
法律知识,有力地阐述了唐某(化名)的诉求。最终,合议庭当日裁定支持了唐某(化名)的申请,并告知股东在15日内可提异议之诉。
裁判结果:股东担责,欠薪到账
法院依据《变更追加规定》第十七条,裁定追加5名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他们各自在认缴未缴范围内(分别为150万、125万、100万、100万、25万)对6万元本息承担清偿责任。这一裁定让唐某(化名)的6万元欠薪有了着落,成功破解了公司“空壳”躲债的难题。
案例点评:彰显法律公正,提供维权样板
本案清晰地诠释了“认缴≠免缴”的法律原则。当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时,股东到期未出资的“面纱”可被依法刺破,股东需为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责任。这起案件为终本案件“复活”提供了一个成功的样板,即通过查询股东认缴情况、调取银行流水、撰写追加申请这三个关键步骤,劳动者可以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拿回属于自己的血汗钱。郑后选律师在本案中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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