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诚捍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后选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拥有16年执业经验,尤其在
工伤保险、
劳动争议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他的办案风格以“三快三准”著称,即快取证、快建模、快执行;准找断保节点、准用条例第六十二条、准算定型化赔偿。下面介绍他办过的一起极具代表性的追索劳动报酬案。
案件背景:
公司“空壳”躲债,劳动者权益悬而未决
唐某(化名)遭遇了公司
拖欠工资的困境,被拖欠工资高达6万元。在2020年,唐某(化名)通过法律途径拿到了胜诉判决,本以为能顺利拿回自己的血汗钱,然而公司却以“零财产”的状况使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让唐某(化名)的合法权益陷入了困境,似乎追讨欠薪之路被堵死。但在2025年唐某(化名)发现了新的线索,该公司的5名
股东认缴500万元,然而实际缴纳金额为0元,并且出资期限早已届满。唐某(化名)看到了希望,遂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试图通过这一途径讨回自己的工资。
办案过程:抽丝剥茧,步步为营
-精准调查取证:郑后选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工作。他深知证据的重要性,于是着手调取工商档案、银行流水等相关资料。通过细致的调查,确认了股东的零实缴情况,这为后续的诉讼提供了坚实的证据基础。这项工作不仅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更需要律师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和专业的调查能力,而郑后选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出色地完成了这一任务。
-申请追加被执行人:在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后,郑后选律师以书面形式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并提交了终本裁定、出资明细等关键材料。这些材料的准备充分体现了律师的严谨和专业,每一份材料都紧密围绕案件的核心问题,为
法院的审理提供了清晰的思路。
-法院听证应对:案件进入法院听证阶段,这是一个关键的环节。股东在听证过程中并未举出已出资的证据,而郑后选律师凭借前期的充分准备和对案件的深入了解,在听证中有力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和主张。他清晰地向法院说明了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事实,以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责任。
裁判结果:正义降临,劳动者权益终获保障
法院依据《变更追加规定》第十七条,做出了公正的裁定。裁定追加5名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他们各自在认缴未缴范围内(150万、125万、100万、100万、25万)对6万元本息承担清偿责任。这一裁定意味着唐某(化名)的6万元欠薪及相应利息有望得到清偿,他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案件点评:为终本案件“复活”提供样板
在这起案件中,郑后选律师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通过精准的调查取证、合理的诉讼策略和有力的庭审表现,成功地为劳动者讨回了公道。“认缴≠免缴”,在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时,股东到期未出资的“面纱”可被依法刺破。本案为类似的终本案件“复活”提供了宝贵的样板,即查认缴、拉流水、写追加,通过这三步可以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劳动者的血汗钱不再打水漂。同时,也给那些企图通过“空壳”公司躲债的股东敲响了警钟,提醒他们必须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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