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后选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是
重庆诚捍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16年执业年限,专注
工伤保险、
劳动争议等领域十五年。他办案风格“三快三准”,所办工伤案件胜诉率逾九成,被当事人称为“断保猎人”。以下为大家介绍他办过的典型案例。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断保1个月,赔偿近4万
案件描述
A建材
公司普工郑某(化名)在2025年1月作业时,被垮塌砖块砸伤左足,经鉴定为伤残九级。公司与郑某(化名)协议解除
劳动关系并支付部分待遇,然而
社保中心以“受伤时单位欠缴2024年12月工伤保险费”为由,拒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郑某(化名)无奈之下起诉公司,要求支付该笔补助金。
办案过程
1.双方举证:郑某(化名)提交了
工伤认定书、伤残结论、社保中心拒付回复等关键证据;公司则辩称已参保且事后补缴,认为费用应由基金承担。
2.
法院查明与认定:法院经过详细查明,确定受伤时公司存在欠费情况。依据《条例》第六十二条,认定公司应当承担责任。同时,核定郑某(化名)工资低于社平60%,依法按4403元/月计发9个月。
3.宣判结果:法院当庭宣判并送达,判令公司5日内支付郑某(化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9627元(社平工资60%×9个月),其余请求驳回。
案例点评
本案再次明确了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费这一重要原则。若在欠费期间发生工伤,基金可拒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费用将转由企业全额承担,具有典型的警示意义,提醒各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社保缴费规定。
其他典型案例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工伤赔偿永不“陪葬”
某制造公司员工朱某(化名)2019年作业时高空坠落,鉴定为一级伤残、完全生活自理障碍。2022年法院判公司一次性支付15年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共202万元。2022年12月朱某(化名)死亡,公司起诉其继承人,要求不再支付未到期部分并返还已付14.8万元。法院认定一次性待遇属定型化赔偿,以“法庭辩论终结时”为基准,具有既判力,朱某(化名)死亡不构成新事实,驳回公司全部请求。
建筑工程分包
合同纠纷:消防未验收,酒店先开张
A消防分包公司承接某消防工程,交付后酒店即投入使用。结算后余款90万元被总包以“未竣工验收、未审计、质量缺陷”为由拖欠。法院认定工程已实际转移占有,视为竣工,两年质保期届满,付款条件全部成就,判总包立即支付90万元及违约金。
追索劳动报酬案:公司玩“空壳”躲债
唐某(化名)被拖欠6万元工资,胜诉后公司“零财产”终本。后发现公司5名
股东认缴500万元、实缴0元且出资期限届满,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法院裁定追加,股东在认缴未缴范围内对6万元本息承担清偿责任。
此外,郑后选律师还曾代理过堂姐妹之间900万的
民间借贷案件,搜集被告大量款项转账流水后成功获得执行;经历四五年的劳动报酬案件,申请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后,2025年12月被执行人按规定履行。这些案例都充分展现了郑后选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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