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重庆法律界,郑后选律师是一位颇具影响力的人物。他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是重庆诚捍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主任,同时也是中国法学会会员。郑律师专注
工伤保险、
劳动争议、人身
侵权、
交通事故领域十五年,执业年限达16年,其办案风格“三快三准”,所办工伤案件胜诉率逾九成,当事人称他为“断保猎人”,
法院评价其材料“零翻阅成本”。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他代理的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案件详情:员工去世,
公司追债百万
某制造公司员工朱某(化名)在2019年作业时高空坠落,经鉴定为一级伤残、完全生活自理障碍。2022年,法院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判决该公司一次性支付15年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共202万元。然而,2022年12月朱某(化名)不幸死亡,公司竟起诉其继承人,要求不再支付未到期部分并返还已付的14.8万元。
裁判结果:
工伤赔偿永不“陪葬”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一次性待遇属于定型化赔偿,是以“法庭辩论终结时”为基准,具有既判力。朱某(化名)的死亡并不构成新事实,因此驳回了公司的全部请求。这意味着公司必须按照之前的判决履行义务,工伤赔偿不会因为员工的死亡而“陪葬”。
办案过程:严谨专业,据理力争
1.双方举证:公司提交了原判决和付款凭证,主张自己超额支付;而继承人则提交了医疗票据,说明已获赔偿远未覆盖实际支出。
2.法院归纳争议:法院归纳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一次性待遇是否会因员工死亡而停止。
3.法律依据援引:郑后选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援引《工伤保险条例》第34、35条及市级一次性支付标准,确认判决已经生效,公司应一次性履行支付义务。
4.当庭宣判:最终,法院当庭宣判,驳回了公司的诉请,并且免收了
诉讼费。
案件点评:示范意义重大
本案厘清了“定型化赔偿”与“按实际生存月数结算”的界限,重申了生效判决的既判力与诚信履行原则。对于同类工亡后续争议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它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裁判思路。
除了这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郑后选律师还办理过众多其他类型的案件。比如在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中,A建材公司普工郑某(化名)因公司断保1个月,最终法院判公司为零实缴工伤买单,支付郑某(化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9627元;在建筑工程分包
合同纠纷一案中,以“实际使用即视为竣工”逻辑,破解总包“拖验收、拖审计”套路,为分包快速回款提供示范;在追索劳动报酬案中,成功追加公司5名
股东为被执行人,让唐某(化名)拿到被拖欠的6万元工资。
郑后选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严谨的办案态度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法律领域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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