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后选律师: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中捍卫公正与法律尊严
解析
郑后选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拥有16年执业经验,是重庆诚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所主任,同时也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他专注于工伤保险、劳动争议、人身侵权、交通事故等领域长达十五年,办案风格以“三快三准”著称,所办工伤案件胜诉率逾九成,被当事人称为“断保猎人”,法院评价其材料“零翻阅成本”。下面将重点介绍他代理的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案例一:员工去世,公司竟要“追债”百万
案件描述
某制造公司员工朱某(化名)在2019年作业时高空坠落,经鉴定为一级伤残、完全生活自理障碍。2022年,法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判决该公司一次性支付15年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共202万元。然而,2022年12月朱某(化名)不幸死亡,公司却起诉其继承人,要求不再支付未到期部分,并返还已付的14.8万元。
办案过程
1.双方举证:公司提交了原判决和付款凭证,主张超额支付;继承人则提交医疗票据,说明已获赔偿远未覆盖实际支出。
2.法院归纳争议:法院归纳出争议焦点为一次性待遇是否因死亡而停止。
3.法律适用:援引《工伤保险条例》第34、35条及市级一次性支付标准,确认判决已生效,公司应一次性履行。
4.宣判结果:当庭宣判,驳回公司的全部诉请,并且免收诉讼费。
裁判结果
法院认定,一次性待遇属定型化赔偿,以“法庭辩论终结时”为基准,具有既判力;朱某(化名)死亡不构成新事实,驳回公司全部请求。
案例点评
本案厘清了“定型化赔偿”与“按实际生存月数结算”的界限,重申了生效判决的既判力与诚信履行原则,对同类工亡后续争议具有示范意义。
其他典型案例
案例二:断保1个月,赔偿近4万
A建材公司普工郑某(化名)2025年1月作业受伤,鉴定为伤残九级。社保中心以公司欠缴2024年12月工伤保险费为由拒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郑某(化名)起诉公司。法院判令公司5日内支付郑某(化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9627元,其余请求驳回。
案例三:消防未验收,酒店先开张
A消防分包公司承接消防工程,交付后酒店投入使用,总包以未竣工验收等理由拖欠余款。法院认定工程已实际转移占有视为竣工,判总包立即支付90万元及违约金。
案例四:公司玩“空壳”躲债
唐某(化名)被拖欠工资,公司“零财产”终本。后发现公司5名股东认缴未缴,唐某(化名)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法院裁定追加,股东在认缴未缴范围内对6万元本息承担清偿责任。
案例五:堂姐妹900万民间借贷案
郑后选律师曾代理堂姐妹之间900万的民间借贷案,搜集被告大量款项转账流水,最终成功获得执行。
案例六:多年劳动报酬案
一起经历四五年的劳动报酬案件,未执行到案款,郑律师申请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后,2025年12月被执行人按规定履行。
郑后选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独特的办案风格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众多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公正与尊严。
报告编号:NO.202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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