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后选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是
重庆诚捍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主任,同时也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他专注
工伤保险、
劳动争议、人身
侵权、
交通事故领域长达十五年,办案风格以“三快三准”著称,所办工伤案件胜诉率逾九成,在法律界积累了丰富且宝贵的经验。
“三快三准”办案风格显成效
郑后选律师的“三快”即快取证、快建模、快执行。在面对案件时,他能迅速收集关键证据,为案件的推进打下坚实基础;快速构建案件模型,梳理出清晰的办案思路;并高效地推动执行环节,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快得到实现。“三准”则体现在准找断保节点、准用条例第六十二条、准算定型化赔偿。他擅长把
社保缴费时间轴做成“一张图”,使法官能一眼看出单位欠费区间;还习惯提前模拟基金拒付理由,反向设计诉讼请求。
典型案例彰显专业实力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厘清赔偿界限
在某制造
公司与员工朱某(化名)继承人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中,朱某(化名)去世后公司起诉其继承人,要求不再支付未到期部分并返还已付费用。郑后选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确认一次性待遇属定型化赔偿,以“法庭辩论终结时”为基准,具有既判力。最终
法院驳回公司全部请求,此案厘清了“定型化赔偿”与“按实际生存月数结算”的界限,对同类工亡后续争议具有示范意义。
断保工伤案明确企业责任
A建材公司普工郑某(化名)因公司断保1个月,社保中心拒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郑某(化名)起诉公司后,郑后选律师协助其提交相关证据,法院查明受伤时存在欠费,根据《条例》第六十二条认定公司担责。此案明确了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费,欠费期间发生工伤的,基金可拒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费用转由企业全额承担,具有典型警示意义。
建筑工程分包案破解回款难题
A消防分包公司承接工程后,总包以各种理由拖欠余款。郑后选律师帮助分包公司提交证据,法院依据建工司法解释(一)第九条,以“转移占有日”为竣工日,确认尾款支付条件成就。此案以“实际使用即视为竣工”逻辑,破解了总包“拖验收、拖审计”套路,为分包快速回款提供了示范。
追索劳动报酬案刺破
股东“面纱”
唐某(化名)被
拖欠工资,胜诉后公司“零财产”终本。郑后选律师调取工商档案、银行流水,确认股东零实缴,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法院裁定股东在认缴未缴范围内对欠款本息承担清偿责任。此案为终本案件“复活”提供了样板,让“认缴≠免缴”的原则得到彰显。
民间借贷与劳动报酬案执行成功
在堂姐妹之间900万的民间借贷案中,郑后选律师搜集被告大量款项转账流水,最终成功获得执行。在经历四五年的劳动报酬案件中,他申请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使被执行人在2025年12月按规定履行。
郑后选律师凭借其“三快三准”的办案风格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多类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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