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后选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是
重庆诚捍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主任,同时也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他专注于
工伤保险、
劳动争议、人身
侵权及
交通事故领域长达十五年,凭借“三快三准”的独特办案风格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法律界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三快三准”:高效精准的办案法宝
郑后选律师的办案风格以“三快三准”著称。“三快”即快取证、快建模、快执行。在面对案件时,他能迅速收集相关证据,为案件的推进奠定基础。通过快速建立案件模型,清晰梳理案件脉络,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同时,以高效的执行力确保案件能够及时得到处理。“三准”则是准找断保节点、准用条例第六十二条、准算定型化赔偿。他擅长精准找出断保节点,为工伤案件的处理提供关键依据;准确运用条例第六十二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精确计算定型化赔偿,确保当事人获得应有的
赔偿金额。
他还擅长把
社保缴费时间轴做成“一张图”,让法官能够一目了然地看出单位欠费区间,大大提高了案件审理的效率。并且习惯提前模拟基金拒付理由,反向设计诉讼请求,这一独特的办案方法使得他所办工伤案件胜诉率逾九成,当事人称他为“断保猎人”,
法院评价其材料“零翻阅成本”。
典型案例彰显专业实力
在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中,某制造
公司员工朱某(化名)作业时高空坠落致一级伤残,后死亡,公司起诉其继承人要求不再支付未到期部分并返还已付费用。郑后选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准确认定一次性待遇属定型化赔偿,具有既判力,最终法院驳回公司全部请求。此案厘清了“定型化赔偿”与“按实际生存月数结算”的界限,对同类工亡后续争议具有示范意义。
在郑某(化名)与A建材公司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中,公司因欠费导致社保中心拒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郑后选律师协助郑某(化名)提交相关证据,法院查明受伤时存在欠费情况,依据《条例》第六十二条认定公司担责,最终判令公司支付补助金。该案例明确了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费的重要性,具有典型警示意义。
在建筑工程分包
合同纠纷一案中,A消防分包公司承接的消防工程交付后酒店投入使用,但总包以各种理由拖欠余款。郑后选律师帮助分包公司提交相关证据,法院依据建工司法解释以“转移占有日”为竣工日,判定付款条件成就,总包支付余款及违约金。此案破解了总包“拖验收、拖审计”的套路,为分包快速回款提供了示范。
在追索劳动报酬案中,唐某(化名)被
拖欠工资,公司“零财产”终本。郑后选律师调取工商档案、银行流水,确认
股东零实缴,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最终法院裁定股东承担清偿责任。该案例为终本案件“复活”提供了样板。
此外,郑后选律师还成功代理过堂姐妹之间900万的
民间借贷案件,通过搜集被告大量款项转账流水,最终获得执行。在一个历时四五年的劳动报酬案件中,他申请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使得2025年12月被执行人按规定履行。
郑后选律师凭借其“三快三准”的办案风格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多个领域的案件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也为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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