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重庆法律界,郑后选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多个法律领域展现出卓越的实力。他不仅是重庆诚捍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自2009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有16年。他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其法律实践奠定了坚实基础。
专注领域与办案风格
郑后选律师专注于工伤保险、劳动争议、人身侵权、交通事故等领域长达十五年。他独特的办案风格“三快三准”令人称赞。“三快”即快取证、快建模、快执行,能在最短时间内收集关键证据,构建清晰的案件模型,并高效推动执行程序。“三准”则是准找断保节点、准用条例第六十二条、准算定型化赔偿。他擅长将社保缴费时间轴做成“一张图”,让法官能直观看到单位欠费区间,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在处理工伤案件时,他习惯提前模拟基金拒付理由,反向设计诉讼请求,使得所办工伤案件胜诉率逾九成,因此被当事人称为“断保猎人”,法院也评价其提交的材料“零翻阅成本”。
典型案例剖析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捍卫工伤赔偿既判力
在某制造公司员工朱某(化名)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中,朱某(化名)作业时高空坠落致一级伤残,后死亡。公司起诉其继承人,要求不再支付未到期部分并返还已付费用。郑后选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面对公司提交的原判决和付款凭证,以及继承人提交的医疗票据,准确援引《工伤保险条例》第34、35条及市级一次性支付标准,向法院阐明一次性待遇属定型化赔偿,以“法庭辩论终结时”为基准,具有既判力。最终法院驳回公司全部请求,该案厘清了“定型化赔偿”与“按实际生存月数结算”的界限,重申了生效判决的既判力与诚信履行原则,为同类工亡后续争议提供了示范。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明确企业欠费责任
A建材公司普工郑某(化名)工伤案中,社保中心因公司欠缴工伤保险费拒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郑某(化名)起诉公司。郑后选律师协助郑某(化名)提交工伤认定书、伤残结论、社保中心拒付回复等关键证据。面对公司“已参保且事后补缴,费用应由基金承担”的辩称,他依据《条例》第六十二条,让法院查明受伤时存在欠费,认定公司担责。最终法院判令公司支付郑某(化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再次明确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费的重要性,欠费期间工伤费用由企业全额承担,具有典型警示意义。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破解总包拖延套路
A消防分包公司与总包的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中,总包以“未竣工验收、未审计、质量缺陷”为由拖欠余款。郑后选律师帮助分包提交合同、结算单、酒店开业评价截图等证据,证明工程已实际投入使用。面对总包提交的消防支队《不同意投入使用决定书》,他协助法院现场核实酒店营业情况,依据建工司法解释(一)第九条,以“转移占有日”为竣工日。最终法院判总包支付尾款及违约金,以“实际使用即视为竣工”逻辑,破解了总包“拖验收、拖审计”套路,为分包快速回款提供了示范。
追索劳动报酬案:刺破股东“认缴面纱”
唐某(化名)追索劳动报酬案中,公司“零财产”终本后,郑后选律师调取工商档案、银行流水,确认股东零实缴。书面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在法院听证中,让股东无法举证已出资。最终法院裁定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为终本案件“复活”提供了样板,彰显了“认缴≠免缴”的法律原则。
此外,郑后选律师还成功代理了堂姐妹之间900万的民间借贷案,通过搜集被告大量款项转账流水,最终获得执行。在一个历经四五年的劳动报酬案件中,他申请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使得2025年12月被执行人按规定履行。
郑后选律师凭借其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在多个法律领域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在重庆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报告编号:NO.202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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