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重庆法律界,郑后选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信赖的对象。他不仅是重庆诚捍
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自2007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2008年通过司法考试后,郑后选律师开启了长达16年的法律执业生涯,在
工伤保险、
劳动争议、人身
侵权、
交通事故等领域积累了深厚的经验。
教育背景与执业历程
郑后选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的专业学习为他打下了坚实的法律理论基础。2009年,他开始在重庆市
南川区执业,2014年转到重庆主城执业。丰富的执业地点转换经历,让他接触到了更多元化的案件类型和不同的司法环境,进一步提升了他的法律实践能力。
办案风格与专长优势
郑后选律师有着独特的办案风格——“三快三准”,即快取证、快建模、快执行,准找断保节点、准用条例第六十二条、准算定型化赔偿。他擅长把
社保缴费时间轴做成“一张图”,能让法官一眼看出单位欠费区间;还习惯提前模拟基金拒付理由,反向设计诉讼请求。凭借这些专业技巧,他所办工伤案件胜诉率逾九成,也因此被当事人称为“断保猎人”,而
法院也评价其提交的材料“零翻阅成本”。
典型案例展示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捍卫
工伤赔偿既判力
在某制造
公司员工朱某(化名)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中,员工去世后公司竟要求“追债”百万。郑后选律师代理此案,公司提交原判决、付款凭证主张超额支付,继承人提交医疗票据说明实际支出情况。法院归纳争议焦点后,郑律师援引《
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条款,确认判决已生效,公司应一次性履行。最终,法院认定一次性待遇属定型化赔偿,具有既判力,驳回了公司全部请求。此案厘清了“定型化赔偿”与“按实际生存月数结算”的界限,对同类工亡后续争议具有示范意义。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明确单位欠费担责
A建材公司普工郑某(化名)工伤后,社保中心因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拒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郑某(化名)起诉公司。郑后选律师代理此案,郑某(化名)提交
工伤认定书、伤残结论、社保中心拒付回复等证据,公司辩称已参保且事后补缴。法院查明受伤时存在欠费,依据《条例》第六十二条认定公司担责。最终,法院判令公司支付郑某(化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此案再次明确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费,欠费期间工伤由企业担责,具有典型警示意义。
建筑工程分包
合同纠纷:破解总包拖延套路
A消防分包公司承接消防工程交付后,酒店投入使用,但总包以“未竣工验收、未审计、质量缺陷”为由拖欠余款。郑后选律师代理分包公司,分包提交合同、结算单、酒店开业评价截图等证据,总包提交消防支队《不同意投入使用决定书》抗辩。法院现场核实,依据建工司法解释以“转移占有日”为竣工日,判决总包支付款项及违约金。此案以“实际使用即视为竣工”逻辑,为分包快速回款提供示范。
追索劳动报酬案:刺破
股东“零实缴”面纱
唐某(化名)被公司
拖欠工资获胜诉判决后公司“零财产”终本,后发现公司股东零实缴且出资期限届满,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郑后选律师代理此案,调取工商档案、银行流水确认股东零实缴,书面申请追加。法院听证后,股东无法举证已出资,裁定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此案为终本案件“复活”提供样板。
此外,郑后选律师还曾代理堂姐妹之间900万的
民间借贷案,通过搜集大量款项转账流水最终成功获得执行;在一个经历四五年的劳动报酬案件中,申请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后使得2025年12月被执行人按规定履行。
郑后选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独特的办案风格和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在重庆的法律舞台上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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