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后选律师,
重庆诚捍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主任,同时也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他于2007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扎实的法学
教育背景为其在法律领域的深耕奠定了坚实基础。
西南政法求学,专业素养养成
郑后选律师在西南政法大学攻读法律专业的本科阶段,系统地学习了各项
法律知识。他穿梭于校园的课堂与图书馆之间,如饥似渴地汲取着法学的养分。西南政法大学浓厚的学术氛围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培养了他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和深入钻研的精神。
在课程学习中,他不仅掌握了民法、
刑法、商法等核心法律课程的理论知识,还通过参与案例讨论、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锻炼了自己的法律思维和实务操作能力。这种从理论到实践的全面学习,让他在毕业后能够迅速适应法律工作的需求。
专注专业领域,展现深厚功底
毕业后,郑后选律师开启了自己的法律执业生涯,一干就是16年。他专注于
工伤保险、
劳动争议、人身
侵权、
交通事故等领域长达十五年,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他的办案风格独特,以“三快三准”闻名,即快取证、快建模、快执行;准找断保节点、准用条例第六十二条、准算定型化赔偿。比如在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中,他擅长把
社保缴费时间轴做成“一张图”,让法官能够清晰地看出单位欠费区间,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胜诉率。在多起工伤案件中,他所代理的当事人胜诉率逾九成,充分展现了他在专业领域的深厚功底,也赢得了当事人给予他“断保猎人”的美称。
实际案例驱动,彰显法律智慧
丰富的办案经验也是郑后选律师实力的有力证明。
在某制造
公司员工朱某(化名)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中,员工去世后公司竟要求“追债”百万。他在办理此案时,面对公司提交的原判决和付款凭证,以及继承人提交的医疗票据,准确梳理争议焦点,即一次性待遇是否因死亡而停止。他援引《
工伤保险条例》第34、35条及市级一次性支付标准,有力地证明判决已生效,公司应一次性履行,最终成功驳回公司全部请求,厘清了“定型化赔偿”与“按实际生存月数结算”的界限,为同类案件提供了示范。
在A建材公司普工郑某(化名)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中,社保中心因公司欠费拒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郑某(化名)起诉公司。他帮助郑某(化名)提交相关证据,面对公司“已参保且事后补缴,费用应由基金承担”的辩称,他协助
法院查明受伤时存在欠费的事实,依据《条例》第六十二条认定公司担责,最终使得郑某(化名)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再次明确了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费的重要性。
此外,在建筑工程分包
合同纠纷、追索劳动报酬案、
民间借贷等不同类型的案件中,他都能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成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郑后选律师凭借在西南政法大学积累的专业知识,以及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在法律领域展现出了强大的实力和能力。如果你正在重庆寻找一位专业、负责的律师,郑后选律师会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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