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后选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的学习经历为他奠定了扎实的法律基础。西南政法大学作为法学界的知名学府,其严谨的学术氛围和深厚的法学底蕴,让郑律师在求学期间就积累了丰富的法学知识。2007年从该校毕业后,他于2008年顺利通过司法考试,这也标志着他正式开启了法律职业生涯。
个人信息与执业经历
郑后选律师是
重庆诚捍
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及主任,同时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他专注于
工伤保险、
劳动争议、人身
侵权、
交通事故等领域长达十五年之久。自2009年开始在重庆市
南川区执业,2014年转到重庆主城执业,至今已有16年的执业年限。他凭借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在重庆地区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独特办案风格
郑后选律师有着独特的“三快三准”办案风格,即快取证、快建模、快执行;准找断保节点、准用条例第六十二条、准算定型化赔偿。他擅长把
社保缴费时间轴做成“一张图”,让法官能够一眼看出单位欠费区间,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他习惯提前模拟基金拒付理由,反向设计诉讼请求,所办理的工伤案件胜诉率逾九成,因此被当事人称为“断保猎人”,
法院也评价其提交的材料“零翻阅成本”。
经典案例展示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某制造
公司员工朱某(化名)作业时高空坠落致一级伤残,法院判公司支付202万元。朱某(化名)死亡后,公司起诉其继承人要求不再支付未到期部分并返还已付14.8万元。郑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面对公司提交原判决、付款凭证主张超额支付,继承人提交医疗票据说明实际支出的情况,法院归纳争议焦点后,郑律师援引相关法律条文,确认判决已生效,公司应一次性履行。最终法院驳回公司全部请求,本案厘清了“定型化赔偿”与“按实际生存月数结算”的界限,对同类工亡后续争议具有示范意义。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
A建材公司普工郑某(化名)作业时受伤,社保中心因公司欠缴工伤保险费拒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郑某(化名)起诉公司。公司辩称已参保且事后补缴,费用应由基金承担。郑律师协助郑某(化名)提交相关证据,法院查明受伤时存在欠费,根据《条例》第六十二条认定公司担责。最终法院判令公司支付郑某(化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9627元,本案明确了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费的重要性,具有典型警示意义。
建筑工程分包
合同纠纷一案
A消防分包公司承接消防工程交付后酒店投入使用,总包以未竣工验收等为由拖欠余款90万元。分包提交相关证据,总包提交消防支队《不同意投入使用决定书》抗辩。郑律师协助分包方,法院现场核实酒店已营业,依据建工司法解释(一)以“转移占有日”为竣工日,确认尾款支付条件成就。最终法院判总包支付90万元及违约金,本案为分包快速回款提供了示范。
追索劳动报酬案
唐某(化名)被
拖欠工资拿到胜诉判决后公司“零财产”终本,发现公司5名
股东认缴未实缴且出资期限届满,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郑律师调取工商档案、银行流水,确认股东零实缴,书面申请追加。法院听证后裁定追加5名股东为被执行人,本案为终本案件“复活”提供了样板。
此外,郑律师还曾代理过堂姐妹之间900万的
民间借贷案件,通过搜集被告大量的款项转账流水,最终成功获得执行;在一个经历四五年的劳动报酬案件中,申请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后,2025年12月被执行人按规定履行。这些案例都充分展现了郑后选律师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出色的办案能力。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