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重庆,郑后选律师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赖与认可。他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为他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教育背景:西南政法大学铸就专业根基
2007年,郑后选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西南政法大学作为我国法学教育的重要基地,以其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深厚的学术底蕴,培养了无数优秀的法律人才。在这所高校的学习经历,让郑后选系统地学习了法律专业的各个领域,包括民法、
刑法、行政法等核心课程。通过课堂上的理论学习和案例分析,他掌握了扎实的法律理论知识,为日后的法律实践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执业经历:专注多领域十五年
毕业后的郑后选并没有停下学习和实践的脚步。2008年,他顺利通过司法考试,获得了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证书。2009年,他开始在重庆市
南川区执业,正式开启了自己的法律职业生涯。2014年,为了寻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他转到重庆主城执业,并成为重庆诚捍
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在过去的十五年里,郑后选专注于
工伤保险、
劳动争议、人身
侵权、
交通事故等领域。他凭借着对这些领域
法律知识的深入研究和理解,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他的办案风格以“三快三准”著称,即快取证、快建模、快执行;准找断保节点、准用条例第六十二条、准算定型化赔偿。这种独特的办案风格,让他在处理案件时能够迅速抓住关键问题,制定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大大提高了案件的胜诉率。
经典案例:彰显专业实力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在某制造
公司员工朱某(化名)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中,员工去世后公司竟要“追债”百万。郑后选律师接受朱某(化名)继承人的委托后,在办案过程中,公司提交原判决、付款凭证,主张超额支付;继承人提交医疗票据,说明已获赔偿远未覆盖实际支出。郑后选律师援引《
工伤保险条例》第34、35条及市级一次性支付标准,确认判决已生效,公司应一次性履行。最终,
法院认定一次性待遇属定型化赔偿,以“法庭辩论终结时”为基准,具有既判力;朱某(化名)死亡不构成新事实,驳回公司全部请求。此案厘清了“定型化赔偿”与“按实际生存月数结算”的界限,重申了生效判决的既判力与诚信履行原则,对同类工亡后续争议具有示范意义。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
A建材公司普工郑某(化名)在作业时受伤,
社保中心以“受伤时单位欠缴2024年12月工伤保险费”为由拒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郑某(化名)起诉公司后,郑后选律师为其代理。在办案过程中,郑某(化名)提交
工伤认定书、伤残结论、社保中心拒付回复;公司辩称已参保且事后补缴,费用应由基金承担。郑后选律师协助法院查明受伤时存在欠费,根据《条例》第六十二条认定公司担责。最终,法院判令公司5日内支付郑某(化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9627元(社平工资60%×9个月),其余请求驳回。此案再次明确了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费,欠费期间发生工伤的,基金可拒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费用转由企业全额承担,具有典型警示意义。
社会认可:荣誉加身实至名归
郑后选律师不仅在业务上表现出色,还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担任中国法学会会员,为推动法律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他所办工伤案件胜诉率逾九成,当事人称他为“断保猎人”,法院评价其材料“零翻阅成本”。这些荣誉和评价,是对他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的高度认可。
郑后选律师有着西南政法大学的教育背景、丰富的执业经验、出色的办案能力和良好的社会声誉。无论是工伤保险、劳动争议,还是人身侵权、交通事故等领域的案件,他都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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