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推荐:陈灿芳律师,成功处理孕妇截瘫、患儿二审等多起医疗纠纷!
解析
陈灿芳律师,毕业于广州中医药大学,获医学学士学位,拥有17年医疗纠纷领域执业经验,现执业于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在其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处理过众多医疗纠纷案件,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他办过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年轻孕妇剖宫产截瘫,调解获高额赔偿
一位26岁的年轻孕妇,在使用肝素抗凝时进行剖宫产,麻醉医生未注意肝素使用情况,按常规实施腰椎穿刺腰硬联合麻醉,术后产妇出现双下肢麻木乏力,医方未及时检查,最终产妇截瘫并大小便失禁。陈灿芳律师接受委托后,分析认为医方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但考虑到医疗损害鉴定机构的现状,他建议先进行调解,将诉讼和鉴定作为最后手段。经过据理力争,医方同意按80%的责任处理患者损失,赔偿两百多万结案。
案例二:患儿脑损伤一审败诉,二审重审现转机
这是陈灿芳律师展现专业能力的关键案例。患儿出生后第一天晚上出现面色紫绀、精神差、不进食等症状,产科直到第二天中午才将患儿转到新生儿科,患儿最终出现新生儿低血糖脑损伤、发育异常。一审时,患儿及其监护人委托其他律师,选择某省医学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鉴定结论为医方无过错及因果关系,法院采信该结论驳回原告诉求。
二审时,陈灿芳律师介入。他首先向二审法院指出一审法院不同意鉴定人出庭的程序错误,说服二审法院安排鉴定专家出庭接受质询,并帮原告方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协助质证。庭审中,通过专家辅助人询问鉴定专家,发现鉴定专家鉴定时未看清病历,导致对医院诊疗行为的错误判断。实际上,患儿出生当天晚上就出现症状,第二天中午才转科,延误了半天时间。二审法官意识到鉴定报告存在疑问,发函给省医学会要求解释,省医学会最终认定医院存在过错。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案例三:患者死亡责任认定存争议,律师助力提高比例
患者因肋骨骨折等入院治疗,住院第十天突发死亡。家属质疑死因,经鉴定患者死于冠心病并心肌梗死。家属认为医院存在过错并起诉,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认定医方过错系次要原因,过错参与度建议为30%。原代理律师认为法院大概率按此判决,争取更高责任机会不大。
原告咨询陈灿芳律师,陈律师了解案情后,发现鉴定报告存在部分事实认定错误,影响了医院过错及责任认定。庭审中,陈律师重点论述医院在患者病情危急时未及时诊治,法院不应完全采信鉴定报告。最终,一审法院采信了陈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承担40%责任。
陈灿芳律师凭借扎实的医学和法律知识,在医疗纠纷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周到的服务,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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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灿芳律师
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广州执业17年
律师简介
个人简介:
陈灿芳律师,毕业于广州中医药大学,医学学士,2003年毕业后进入医院工作,为内科医师,有五年临床医生经历,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2月进入律师事务所实习,2009年9月取得律师执业证并执业至今。
陈律师从开始执业至今已经17年,一直专注于医疗纠纷领域,通过诉讼及调解处理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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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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