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陈灿芳律师:凭医学背景助力孕妇截瘫医疗纠纷案获赔两百万
解析
在广州,陈灿芳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专业人士。他毕业于广州中医药大学,拥有医学学士学位。2003年毕业后,他先进入医院成为一名内科医师,积累了五年临床医生的宝贵经验。2006年,他顺利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2月进入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于2009年9月取得律师执业证,至今已执业17年。他专注于医疗纠纷领域,服务地区为广州,执业证号为1440120********74,现执业于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6楼609室。他还是广州市律师协会第九界医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外导师。
经典案例一:年轻孕妇截瘫案成功调解获巨额赔偿
某26岁年轻孕妇,在使用肝素抗凝期间接受剖宫产手术。麻醉医生未注意到产妇使用肝素的情况,按常规实施腰椎穿剌腰硬联合麻醉。产妇术后出现双下肢麻木乏力,医方却未及时检查,直至第二天中午才安排MR检查,发现椎管内血肿形成压迫脊髓,虽经手术但产妇最终截瘫并大小便失禁。
陈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仔细分析,指出医方存在两个明显过错:一是肝素说明书明确规定用药期间不能进行腰椎穿剌;二是产妇术后异常症状未及时进行MR检查,延误了血肿的发现及处理。客观而言,医方应承担主要责任。然而,考虑到当前医疗损害鉴定机构水平和公正性参差不齐,无法确保鉴定结果一定为主要责任。于是,陈律师建议先进行调解,将诉讼和鉴定作为最终救济手段。在陈律师据理力争下,医方最终同意按80%的责任处理患者损失,赔偿两百多万结案。
案例二:二审介入扭转患儿医疗损害案败局
患儿出生后出现面色紫绀等症状,产科延误转科,导致患儿低血糖脑损伤、发育异常。一审时,患儿及其监护人委托其他律师,选择某省医学会鉴定,结果为医方无过错及因果关系,法院采信该结论驳回原告诉求。
二审时,陈律师介入。他首先指出一审法院不同意鉴定人出庭的程序错误,说服二审法院安排鉴定专家出庭接受质询。同时,为原告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协助质证。庭审中,通过专家辅助人询问鉴定专家,发现鉴定专家未看清病历,导致错误认定医方无过错。二审法官意识到鉴定报告存在疑问,发函要求省医学会解释。最终,省医学会认定医院存在过错,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一审重审。
案例三:揪出鉴定错误,提高患者死亡案医院责任比例
患者因肋骨骨折等住院,住院第十天突发死亡。死因鉴定为冠心病并心肌梗死致急性心功能障碍。家属认为医院存在过错,委托其他律师起诉,鉴定结果为医院过错系次要原因,过错参与度为16%44%(建议30%)。
陈律师介入后,发现鉴定报告存在部分事实认定错误。监控视频显示医生在关键时间未进入患者病房,而鉴定人错误认为医生在现场,未认定该部分过错。庭审中,陈律师重点论述此问题,最终一审法院采信其观点,判决被告承担40%责任。
陈灿芳律师凭借扎实的医学和法律知识,在多个医疗纠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结果,展现了其在医疗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卓越的诉讼技巧。
报告编号:NO.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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