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灿芳律师毕业于
广州中医药大学,拥有医学学士学位。2003年毕业后,他进入医院成为一名内科医师,积累了五年的临床医生经验。2006年,他成功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2月开始在
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于2009年9月取得律师执业证,至今已执业17年。他服务于广州地区,执业证号为1440120********74,现执业于
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律所位于广州市
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6楼609室。他不仅是广州市律师协会第九界医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还担任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外导师。
专注医疗纠纷领域
陈律师一直专注于医疗纠纷领域,通过诉讼及调解处理过超过五百件医疗纠纷案件,案件类型涵盖临床各科室。在处理案件时,他善于结合自身的医学和法律专长,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周到的服务,在医疗纠纷事前防范、调解、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典型案例一:孕妇截瘫纠纷调解获高额赔偿
某26岁年轻孕妇在使用肝素抗凝时进行剖宫产,麻醉医生未注意用药情况实施腰椎穿刺,术后产妇出现双下肢麻木乏力,医方延误检查治疗,导致产妇截瘫并大小便失禁。陈律师接受委托后,分析认为医方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但考虑到
医疗损害鉴定机构的现状,他建议先进行调解,将诉讼和鉴定作为最后的救济途径。经过他据理力争,医方最终同意按80%的责任处理患者损失,赔偿患者两百多万结案。
典型案例二:二审扭转患儿医疗损害鉴定不利局面
患儿出生后出现低血糖脑损伤、发育异常,一审委托其他律师代理,经某省医学会鉴定医方无过错,一审
法院驳回原告诉求。二审陈律师介入,指出一审法院不同意鉴定人出庭的程序错误,说服二审法院安排鉴定专家出庭,并帮原告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质证。庭审中查明鉴定专家未看清病历,二审法院发函要求省医学会解释疑问,最终认定一审认定事实错误,发回重审。
典型案例三:纠正鉴定错误争取更高责任比例
患者因肋骨骨折住院死亡,经鉴定医方过错系次要原因,过错参与度建议30%。原代理律师认为法院大概率按此判决。陈律师详细了解案情后,发现鉴定报告存在部分事实认定错误,影响责任认定。庭审中,他重点论述医方未及时诊治的过错,最终一审法院采信其观点,判决被告承担40%责任。
陈灿芳律师凭借扎实的医学知识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在医疗纠纷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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