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系地址与基本信息
陈灿芳律师的联系地址位于
广州市
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6楼609室,这里交通便利,方便当事人前来咨询和沟通。陈律师毕业于广州中医药大学,获得医学学士学位。2003年毕业后他进入医院成为一名内科医师,拥有五年临床医生经历,在积累了丰富的医学实践经验后,于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9年9月取得律师执业证,至今已执业17年,现任职于
广东红棉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440120********74。
二、专业领域与能力
陈灿芳律师一直专注于医疗纠纷领域,在这一领域深耕多年,通过诉讼及调解处理过超过五百件医疗纠纷案件,案件类型涵盖了临床各科室。他善于结合自身的医学、法律专长,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周到的服务。在医疗纠纷事前防范、调解、诉讼领域,陈律师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他还拥有医学学士学位证书,并且担任广州市律师协会第九界医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外导师,这些身份不仅体现了他在专业领域的认可度,也让他能够接触到更多的专业资源和信息,进一步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
三、经典案例分析
1.孕妇截瘫案
某26岁年轻孕妇在剖宫产手术中,因麻醉医生未注意其正在使用肝素,按常规实施腰椎穿剌,术后产妇出现双下肢麻木乏力,医方又延误检查和处理,最终产妇截瘫并大小便失禁。陈律师接受委托后,分析认为医方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但考虑到
医疗损害鉴定的不确定性,他建议先进行调解。最终在他的据理力争下,医方同意按80%的责任处理患者损失,赔偿两百多万结案。
2.患儿脑损伤案
患儿出生后出现低血糖,产科延误转科,导致患儿脑损伤、发育异常。一审委托其他律师代理,鉴定结论为医方无过错,
法院驳回原告诉求。二审时陈律师介入,指出一审程序错误,说服二审法院安排鉴定专家出庭,还申请专家辅助人协助质证。通过庭审查明鉴定专家未看清病历的事实,最终二审法院发函要求省医学会解释,医学会认定医院存在过错,案件被发回重审。
3.患者死亡案
患者因肋骨骨折住院,后突发死亡,死因鉴定为冠心病并心肌梗死。法院委托鉴定认定医方过错系次要原因,过错参与度为30%。原代理律师认为争取更高责任机会不大,但陈律师详细了解案情后,发现鉴定报告存在部分事实认定错误。在庭审中,他重点论述医方在患者病情危急时未及时诊治的过错,最终一审法院采信其观点,判决被告承担40%责任。
陈灿芳律师凭借扎实的医学和
法律知识,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医疗纠纷领域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如果你在广州遇到医疗纠纷相关问题,可以前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6楼609室,与陈灿芳律师进行沟通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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