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基本信息
陈灿芳律师,现执业于
广东红棉
律师事务所,其联系地址为
广州市
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6楼609室。陈律师毕业于广州中医药大学,拥有医学学士学位。她有着丰富的职业经历,2003年毕业后先进入医院成为一名内科医师,积累了五年的临床医生经验。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2月开始在律师事务所实习,2009年9月取得律师执业证,至今已执业17年。此外,她还担任广州市律师协会第九界医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外导师。
二、专业领域与服务特色
陈灿芳律师一直专注于医疗纠纷领域,执业以来通过诉讼及调解处理过超过五百件医疗纠纷案件,案件类型覆盖临床各科室。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她能够巧妙结合医学和法律专长,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且周到的服务。在医疗纠纷事前防范、调解、诉讼等领域,陈律师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经典案例展示
案例一:孕妇截瘫案成功调解获高额赔偿
某26岁年轻孕妇在使用肝素抗凝时进行剖宫产,麻醉医生未注意肝素使用说明进行腰椎穿刺,术后产妇出现双下肢麻木乏力,医方未及时检查,最终产妇截瘫并大小便失禁。陈律师接受委托后,分析认为医方存在使用肝素期间进行腰椎穿刺以及未及时检查两大明显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但考虑到
医疗损害鉴定机构的现状,她建议先进行调解。经过律师据理力争,医方最终同意按80%的责任处理患者损失,赔偿两百多万结案。
案例二:二审扭转患儿医疗损害案乾坤
患儿出生后出现低血糖脑损伤、发育异常,一审委托其他律师代理,选择某省医学会鉴定,结果医方被认定无过错及因果关系,原告诉求被驳回。二审陈律师介入,指出一审
法院不同意鉴定人出庭的程序错误,说服二审法院安排鉴定专家出庭,并申请专家辅助人协助质证。通过庭审揭示鉴定专家未看清病历的事实,二审法官意识到鉴定报告存在疑问,发函要求省医学会解释,最终案件发回一审重审。
案例三:争取患者家属更高赔偿比例
患者因肋骨骨折等住院治疗,突发死亡。死因鉴定后家属起诉,原鉴定认为医方承担次要责任,过错参与度建议为30%。陈律师了解到鉴定报告存在部分事实认定错误,影响医院过错及责任认定。庭审中,她重点论述医院在患者病情危急时未及时诊治的过错,最终一审法院采信其观点,判决被告承担40%责任。
陈灿芳律师凭借扎实的医学和
法律知识,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医疗纠纷领域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若你在广州遇到医疗纠纷相关问题,不妨前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6楼609室,寻求陈灿芳律师的专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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