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广东红棉
律师事务所,有一位在医疗纠纷领域深耕多年的专业律师——陈灿芳。她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医疗纠纷难题,赢得了广泛的认可和赞誉。
独特背景,铸就专业优势
陈灿芳律师毕业于
广州中医药大学,拥有医学学士学位。2003年毕业后,她进入医院成为一名内科医师,积累了五年的临床医生经验。这段宝贵的经历让她对
医疗行业的各个环节有了深入的了解,为日后从事医疗纠纷法律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06年,她顺利通过司法考试,2009年9月取得律师执业证,开启了她在法律领域的执业生涯,至今已有17年。
专注领域,积累丰富经验
陈灿芳律师自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医疗纠纷领域。她通过诉讼及调解处理过超过五百件医疗纠纷案件,案件类型涵盖了临床各科室。在处理这些案件的过程中,她善于结合医学和法律专长,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周到的服务。无论是医疗纠纷的事前防范、调解还是诉讼,她都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作为广州市律师协会第九界医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和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外导师,陈灿芳律师在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她不仅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还能够为医事专业委员会贡献自己的智慧和经验,为广州中医药大学的学生传授
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
典型案例,彰显专业能力
案例一:产妇截瘫案和解
一位26岁年轻孕妇在剖宫产过程中,因麻醉医生未注意其正在使用肝素,按常规实施腰椎穿剌腰硬联合麻醉,导致产妇术后出现双下肢麻木乏力,最终截瘫并大小便失禁。陈律师接受委托后,经分析认为医方存在两个明显过错:一是正在使用的肝素说明书明确说明用药期间不能进行腰椎穿剌;二是产妇术后双下肢麻木乏力没有及时进行MR检查、延误了血肿的发现及处理。她建议先由律师代理调解,把
法院诉讼及鉴定作为最后的救济途径。经她据理力争,最终医方同意按80%的责任处理患者的相关损失,赔偿患者两百多万结案。
案例二:患儿脑损伤案重审
患儿出生后第一天晚上出现面色紫绀、精神差、不进食等症状,产科直至第二天中午才把患儿转到新生儿科,最终患儿出现新生儿低血糖脑损伤、发育异常。患儿及其
监护人一审委托其他律师代理,鉴定结论为医方不存在过错及因果关系,一审法院采信该鉴定结论,完全驳回原告诉求。二审时委托陈律师代理,她首先指出一审法院不同意鉴定人出庭是程序错误,说服二审法院安排省医学会的其中一个鉴定专家出庭接受质询,并帮原告方申请了一个专家辅助人出庭协助对鉴定书质证。通过庭审,二审法官意识到鉴定报告存在疑问,发函给省医学会要求其解释相关疑问,省医学会出具意见认为医院存在过错,最终二审法院把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案例三:患者死亡案增责
患者因肋骨骨折、多处挫伤到某医院住院治疗,住院第十天突发昏迷不醒,抢救无效死亡。死因鉴定报告作出后,家属认为医院存在过错,委托另外的律师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委托某
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医疗损害鉴定,认定医方过错系次要原因,过错参与度为16%〜44%(建议30%)。原代理律师认为法院极大可能按30%的责任判决,争取更高责任的机会不大。原告拿案件材料咨询陈律师,她详细了解案情后,发现鉴定报告存在部分事实认定错误,影响了医院过错及责任认定。她认为有机会争取法院认定医院承担高于30%的责任,原告于是委托她参与一审诉讼。庭审中,她重点论述了医院在患者病情危急时未及时诊治的过错,最终一审法院采信了她的观点,判决被告承担40%责任。
在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陈灿芳律师以其独特的医学背景和深厚的法律功底,在医疗纠纷领域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成为众多患者维权道路上值得信赖的法律专家。
如果您在广州地区遇到医疗损害纠纷、
医疗事故等问题,不妨联系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的陈灿芳律师。她将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陈灿芳律师的联系地址为广州市
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6楼609室,执业证号为1440120********74。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