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俊律师,现任
湖北西陵
律师事务所多个案件团队负责人,拥有25年丰富的执业经验。民革
宜昌市委员会授予其所在的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关爱大龄孤独症成长爱心单位证书。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他办理的一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
案件概况
委托人冯某某(化名)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苏某某(化名)诉至
河南省
唐河县人民
法院。周俊律师和杨律师共同担任冯某某(化名)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冯某某(化名)最初诉求苏某某(化名)支付安装工程款94100元,在庭审过程中,将诉求金额变更为24100元,并要求苏某某(化名)承担
诉讼费。这起案件属于常见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工程款拖欠类纠纷,在建筑领域时有发生,处理这类案件需要律师具备扎实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代理工作
接受委托后,周俊律师和他的团队迅速行动起来。首先,他们对案件的关键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明确了争议焦点集中在工程款支付问题上。由于冯某某(化名)在庭审中变更了诉讼请求,周俊律师团队及时做出调整。他们依据新的金额主张,重新整理证据、核对事实。这一过程需要严谨细致,确保每一项证据都能有力地支持委托人的诉求。
在庭审时,周俊律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围绕合同效力、工程款拖欠事实等核心要点进行举证、辩论。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清晰地阐述了冯某某(化名)的主张,有力地支撑了委托人的诉求。在举证过程中,他所提供的证据链条完整,逻辑清晰,让法官能够全面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
案件结果
法院最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该案件进行审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了公正的判决。判决苏某某(化名)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冯某某(化名)工程款24100元;若苏某某(化名)未按时履行判决,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此外,案件受理费201元也由苏某某(化名)负担,并且该判决为终审判决。这一结果意味着冯某某(化名)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的有效保障,周俊律师的代理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
案例点评
这起案件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较为典型的案例。在代理过程中,周俊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高超的办案能力。及时调整诉讼请求这一举措,体现了他对案件的敏锐洞察力和灵活应变能力。精准援引法律、扎实举证辩论则是保障委托人权益的关键因素。通过小额诉讼程序高效推进案件,快速实现了委托人的诉求。这不仅体现了法律对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债权的保障,也充分展现了周俊律师精准代理、助力当事人维权的价值。对于类似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这起案例提供了简洁高效的实务参考,为其他律师处理同类案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