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辩护 > 现行刑法对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2021.10.17 刑事辩护 914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
(二)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身体严重危害的;
(三)其他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情形。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属于本条规定的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采供血机构包括血液中心、中心血站、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和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医学发展需要批准、设置的其他类型血库、单采血浆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
(一)血站未用两个企业生产的试剂对艾滋病病毒抗体、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梅毒抗体进行两次检测的;
(二)单采血浆站不依照规定对艾滋病病毒抗体、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梅毒抗体进行检测的;
(三)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在投料生产前未用主管部门批准和检定合格的试剂进行复检的;
(四)血站、单采血浆站和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使用的诊断试剂没有生产单位名称、生产批准文号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
(五)采供血机构在采集检验样本、采集血液和成分血分离时,使用没有生产单位名称、生产批准文号或者超过有效期的一次性注射器等采血器材的;
(六)不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包装、储存、运输血液、原料血浆的;
(七)对国家规定检测项目结果呈阳性的血液未及时按照规定予以清除的;
(八)不具备相应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采血、检验操作的;
(九)对献血者、供血浆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血浆的;
(十)采供血机构采集血液、血浆前,未对献血者或者供血浆者进行身份识别,采集冒名顶替者、健康检查不合格者血液、血浆的;
(十一)血站擅自采集原料血浆,单采血浆站擅自采集临床用血或者向医疗机构供应原料血浆的;
(十二)重复使用一次性采血器材的;
(十三)其他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操作规定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55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秦江华

北京市金台(廊坊)律师事务所

秦江华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交通事故

  • 53856

    精选解答
  • 63718476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刑法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量刑标准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犯此罪的,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关于刑法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详细为你解答。
  • 新刑法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怎么判
    新刑法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于新刑法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怎么判的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需要的拿去!新刑法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怎么判新刑法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最新立案标准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最新立案标准为行为人只要实施了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就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关于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最新立案标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2024什么标准下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才立案
    以下标准下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才立案: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身体严重危害的;关于什么标准下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才立案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什么是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人如果要生存的话,是需要有一幅健康的身体的,并且是需要有血液来支持自己的行动的。献血光荣,为了帮助他人,自己可以到指定的血站进行献血。但是有的人可能会非法采集,那么,什么是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能为您解惑。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