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共同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以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形下,一方父母去世后分给一方的遗产,应算在夫妻共同财产内。但是如果遗嘱中明确说明该遗产只归某一方所有,那该笔财产就属于遗嘱指定人的个人。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除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外,赠与财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以后继承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遗嘱中指定一方继承的话,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但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
婚后继承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遗嘱指定一方继承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
视情况而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内所得的财产不全是夫妻共同财产。如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