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用人单位支付代通知金情形包括:工伤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关于协商一致代通知金是否还要支付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为了保护劳动者基本生存权,保证劳动者不会因为突然丧失工作而陷入生活困难,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代通知金制度,用人单位在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况下可以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即解除劳动合同,但由于大家对代通知金规定的误解导致实践中很多案件当事人错误主张代通知金,实际上,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只有三种,即《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无需支付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是单位未依法提前通知需支付的。协商一致意味着就相关事宜达成合意。不过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可要求支付代通知金等赔偿,要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对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这个问题,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不需支付代通知金。代通知金适用于特定法定情形且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时,而协商解除是双方平等自愿达成共识终止劳动关系,与法定支付情形有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