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辩护 > 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的构成条件?

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的构成条件?

2021.10.17 刑事辩护 1110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税收是国家财政收人的主要来源。依法保障国家的税收,对于增加国家的综合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税务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行为首先必须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的。所谓利用职务之便,是指利用职权或者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指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利;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权,但是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其次必须有不征、少征应征税款的行为。所谓应征税款,是指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税种税率应当向纳税人征收的税款。所谓不征,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明知纳税人应当缴纳税款,但是不向其征收,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决定纳税人免缴税款。所谓少征,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向纳税人实际征收的税款少于应征税款,或者明知不具备减税条件,弄虚作假擅自决定减税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就是指在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和税务所中代表国家依法负有向纳税人或纳税单位征收税款义务并行使征收税款职权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明知自己不征或者少征税款的行为,破坏了有关税收管理法规,会给国家税收造成严重损失,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过失不构成犯罪,如果税务工作人员在税收征管中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过失地给国家税收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按本法第397条的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至于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贪图钱财等不法利益,有的是因碍于亲朋好友情面而徇私舞弊,有的是出于报复或嫉妒心理而徇私舞弊等,动机如何对本罪构成没有影响,可以在量刑时作为因素之一予以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四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构成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的条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本罪的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姜一凡律师 2019.09.04 981人看过
  • 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怎么构成的?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本罪的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刘辉律师 2019.07.25 881人看过
  • 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是如何构成的?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本罪的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019.09.05 989人看过
  • 如何构成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本罪的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成安律师 2019.07.25 1101人看过
  • 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构成?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本罪的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刘辉律师 2019.07.30 985人看过
  • 构成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的条件有哪些?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本罪的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孙海东律师 2019.07.29 1009人看过
  • 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条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本罪的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姜一凡律师 2019.09.03 1105人看过
  • 构成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本罪的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孙海东律师 2019.07.29 901人看过
  • 哪些条件会构成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本罪的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秦江华律师 2019.07.31 969人看过

秦江华

北京市金台(廊坊)律师事务所

秦江华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交通事故

  • 53864

    精选解答
  • 62501707

    阅读量
咨询律师
  • 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在当前社会中,依法纳税是每一个自然人和每一个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的事,如果存在徇私舞弊不征税的额,这属于违法行为。那么在刑法中,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 构成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构成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会追究的责任:构成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的,一般会追究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责任;给国家税收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的,则会追究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关于构成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会如何追究责任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构成要件是哪些
    1、构成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4、客观方面表体现在徇私舞弊,不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关于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构成要件是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新刑法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怎么判
    新刑法规定构成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既遂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关于新刑法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怎么判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2024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条件有哪些
    满足以下条件会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构成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关于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条件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滥用职权罪和徇私舞弊罪可以竞合吗
    行为侵害了一个犯罪的法益,此法条规定的犯罪是彼法条规定的犯罪的一部分(包容关系)。为了避免对同一犯罪行为进行重复评价,故只能适用一个法条定罪处罚。
  • 构成破坏军婚罪条件
    破坏军人婚姻的行为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这里所说的“同居”,是指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进行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在较长时间内共同生活。一种是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这里所说的“结婚”,是指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
  • 构成重婚罪的条件
    您好!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或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都按重婚罪定罪处罚。重婚罪构成需有一定的构成要素,所以说一定要采集足够的证据才能定位重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及第259条第1款“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重婚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您好,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若还有其他问题可以追问,如需要更多帮助,可以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帮你研究一个可行方案,以确保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婆媳之间是否构成虐待罪条件
    你好,你描述一下具体的行为,首先看看是否构成虐待。情节严重构成虐待罪。1.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方式,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犯罪行为。2.必须是加害人故意的虐待行为。虐待方式主要有:肉体折磨,如捆绑、殴打、冻饿;精神摧残,如侮辱、漫啜、讥讽以及限制人身自由、禁闭等。3.虐待行为是恶劣的、长期的、一贯的。如果只是偶尔打骂、吵骂,或者态度粗暴等不能视为虐待行为,不构成虐待罪,但也应予以批评教育,赔礼道歉。希望可以帮到你。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