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证据条件如下:1.刑事诉讼必须要有证明力。这是各种证据的共同特征和最基本的属性,也是刑事诉讼证据有效的首要条件和事实条件。2.收集、提供证据的主体须合法。3.收集、提供、审核证据的程序应合法。4.收集、提供证据的方法须合法。
刑诉证据指以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等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合法性、合理性和关联性,同时还要注意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1、定罪量刑的事实是否都有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是已经发生的事情,而对于已经发生的事情只有通过证据才能查清,故案件事实必须有证据证明。2、据以定案的证据是否经过法定程序查证属实。3、对所认定的事实是否已排除合理怀疑。
刑事诉讼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鉴定结论;6、勘验、检查笔录;7、视听材料。其中视听材料又分:录音资料、录象资料、电再计算机储存资料、运用专门技术设备得到的信息资料。
非法证据是指因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取得的程序违法而不具有可采性的证据材料。在我国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主要是指:1、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7种证据以外的证据形式;2、法定人员以外的人非法收取的证据材料。等等。
证据包括: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鉴定结论;6、勘验、检查笔录;7、视听材料。其中视听材料又分:录音资料、录象资料、电再计算机储存资料、运用专门技术设备得到的信息资料。
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类包括八种:(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