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第八十二条的最轻可能判处拘留三天,最多可能37天。轻伤一般拘留不超过37天。故意伤害致他人轻伤的,一般是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构成犯罪的,是刑事拘留,一般拘留的时间不超过37天,但日后可能会被判刑。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般在看守所里面要呆五到六个月才会判刑,但如果情况特殊,判刑前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可能会更长。对于刑事案件办理主要有三个阶段:1、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拘留最多37天,正常情况下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是二个月,特殊情况可经批准后延长。2、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但有可能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次,每次最多一个月。3、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是假释的程序的规定。即对于假释,需要提交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并由法院通过合议庭的形式,对是否符合假释条件作出裁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假释是一种程序,不会触犯罪名。假释的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刑事诉讼法八十二条规定了拘留的条件。即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人指认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以及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等情形的,可以先行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最轻可能判处拘留3天,最多可能37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最轻可能判处拘留3天,最多可能37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等。
刑事诉讼法八十二条规定了拘留的条件。即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人指认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以及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等情形的,可以先行拘留。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等。